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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20-03-25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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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法治建设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印发工作台账,推动改革有序开展。在自贸区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创新大型医用设备管理模式,在自贸区先行先试,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告知承诺制。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年共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11份,清理相关政策措施文件321份。二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调整办事指南,进一步统一全省各级政务服务事项依据、行使层级、申请材料等要素,调整范围涵盖行政许可事项153项,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50余项,并在线办理所有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发布《关于优化省级管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方式的公告》,推行省级管理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和“原件预审”,完善再造内部流程,省级办理的事项均可“全程网办”或“原件预审”。创新开展主动上门服务,全年共上门服务50余次,实现了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的转变。三是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减少办理时限,统一全省各类许可事项转外时限,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平均减少60%以上,高频事项和资质信息变更事项“马上办”,其余事项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全部减半承诺办结,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100%。减少许可材料,再次清理取消我省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14项。减少证照批文,开展医疗机构相关执业许可“综合审批”,医疗机构执业资质证照“十证合一”,医师执业资质证照“五证合一”。

(二)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一是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完成《四川省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四川省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发展条例》2个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申报《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和《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作为2020年立法调研项目。结合部门职责开展《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2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后评估,配合省人大、省司法厅开展艾滋病防治、农民工权益保障等专门立法研讨,对有关部门及各市州的70余件立法草案提出意见及建议。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四川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 “三统一”( 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和备案审查制度,确保我委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程序规范、责任明确。全年共制定并向省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7件。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印发委党组和委员会工作规则、议事决策等工作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作为必经程序,全年共对32份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9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法制审核,有力保障了行政决策和执法决定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和公平性。二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建立完善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体系,聘用专职律师作为我委常年法律顾问,组织7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同志组成公职律师队伍,组建法律事务核心专家库,充分借力专业团队和专家力量,保障各项工作的合法性。

(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一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出台了《四川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配套操作指南、档案管理等制度规范,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积极推行手执移动执法终端运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结果均在机关网站上主动公示,并同步推送至诚信中国(四川)平台,公示率100%。印发我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规范审核主体、审核职责、审核范围、审核标准和审核责任等事项,把牢法制审核关。二是优化行政执法方式。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印发年度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公布年度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全省监督抽查22360单,抽检比例12%,同比增加2%,任务完成率100%。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订《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委内分工方案》,明确牵头处室,细化工作措施。三是创新监督执法模式。健全“互联网+监管”,制定“互联网+监管”清单,正式启动“四川智慧卫监”平台,开展医疗废物、游泳场所、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生活饮用水等事项的在线监管,切实提升卫生执法信息化水平和监管效率。持续深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信息化 “三监管”机制,修订责任追究办法,完善监管指标,分级部署平台,加强数据分析,拓展监管深度广度。实施联合惩戒,将违反医保协议的行为纳入不良行为记分管理,记分结果与医保定点机构服务协议管理挂钩。四是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规范执法流程和文书制作,建立行政处罚个案评价制度,组织开展省本级行政处罚案件个案评价。编印《四川省卫生监督员工作手册》及典型案例汇编、《四川省互联网医院执业登记现场审查细则(试行)》等指导性文件,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

(五)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和结果公开,完善办理工作机制,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全年共主办人大代表建议39件、分办2件,主办政协委员提案50件、分办2件,及时办复率、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为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卫生健康行政诉讼案件,积极开展行政应诉工作。全年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1件,无败诉案件。切实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11月下旬,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宋世贵同志,在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就一起涉水产品行政处罚引发的行政诉讼出庭应诉,体现了对司法的高度尊重。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结合本轮机构改革实际情况,主动对接应急厅、医保局等相关部门,完成划出和划入的行政权力事项的交接,编制并向社会公布责任清单。开展年度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及新颁布情况,结合权力行使实际,申请调整行政权力34项。修订《四川省规范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裁量权实施规则》和《实施标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修改完善委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加强健康扶贫、医疗服务、疫苗监管、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制定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和规范答复模版,全年依法规范答复信息公开申请80余件。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一是构建多元依法化解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引导来访人员依法逐级走访,推动信访事项及时就地解决。开展安全稳定风险隐患评估,推进信访老案、积案领导包案化解,全年共受理信访件2053件,办结率95%以上,接待群众来访184批共计348人次,信访形势总体平稳有序。二是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作为复议机关,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7件,作为被复议机关,应对行政复议案件5件,无被撤销或被确认违法的案件。对案情复杂、影响较大的案件坚持案审会制度进行集体研究,确保案件办理质量。落实行政复议信息化和规范化管理要求,网上行政复议案件办结率100%。三是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在绵阳、自贡等地启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会同政法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全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改革名单及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加强对绵阳、自贡、宜宾、眉山等4地的试点工作的指导,召开全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问题。

(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组织开展普法活动。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围绕健康中国、健康四川行动,充分利用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宪法、无偿献血、精神卫生、艾滋病防治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卫生健康政策解读,开展健康教育和防病知识普及,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2019年,我委被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评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二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配合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衔接联动机制,形成四川12320卫生热线与省级12345政务服务热线“独立运行、并行接听、一键转办”的长效工作机制。

(八)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及时调整完善由委党组书记和主任为双组长的省卫生健康委推进全面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加强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处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统筹部署。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卫生健康工作全局中统筹谋划,列为各地、各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内容,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印发委机关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细化责任分工,推动法治建设任务落地落实。三是强化法制教育。坚持委务会前集体学法制度,制定委机关《2019年集体学法学策学文计划》,全年累计学法学策学文11次。举办卫生健康法治专题培训班,将法治相关课程纳入年度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课程,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2019年,我委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主动性不强,能力不足。二是行业法律制度有待完善,医疗机构管理等法律法规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三是法制宣传创新不够,阵地意识不强,方式比较单一,信息化平台开发利用有待进一步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继续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不断加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健康四川”、“法治四川”战略,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水平。

一是加强法治工作领导。坚持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卫生健康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强化单位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完善委务会学法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积极推进地方立法。认真开展《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等2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调研工作,为2021年申报制定类立法项目做好准备。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出全省通办特色服务事项,将更多事项纳入“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网办”清单。不断完善电子证照库,使更多证照数据实现在线核验和共享。

四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法制审查流程,跟踪问效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规范有序运行。

五是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 ,完善随机监督抽查机制。优化“四川智慧卫监”系统建设和医疗“三监管”工作机制。加强群众投诉举报受理和执法力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六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将复议和诉讼作为自查自纠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抓手,提高复议建议书使用率,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执法行为。

七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加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宣传贯彻。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加强网站法治宣传专栏建设和品牌打造。推进法治建设示范单位创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