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精神,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 〔2020〕847号)要求,省卫生健康委于近期再次组织人员对第二批向行政审批窗口递交申请资料的我省3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丙级资质机构进行了“撤丙并乙”符合性审核。通过法人资格、质量管理体系、专职技术人员和检测评价能力等方面审核,并征询申请单位意见,同意成都市新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3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丙级资质机构换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丙级资质机构统一升级为乙级资质,资质有效期为3年,资质证书的业务范围与原资质证书保持一致,从业地域扩展到四川省范围。待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样式正式印发后,有关机构依据此《公告》,由省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窗口核发乙级资质证照。
特此公告。
附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换领乙级资质证书审核通过单位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31日
附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换领乙级资质证书审核通过单位
序号 |
市(州) |
机构名称 |
资质证书编号 |
单位地址 |
1 |
成都市 |
成都市新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川)安职技字(2012)第B-0028号 |
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南段347号 |
2 |
德阳市 |
中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川)安职技字(2012)第J-0028号 |
中江县凯江镇凯丰西路130号 |
3 |
凉山州 |
西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川)安职技字(2012)第J-0019号 |
西昌市月海路二段12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