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 通知公告

转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的通知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20-02-20 】 关闭

logo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学城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委(局)直属(注册)医疗机构: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4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2月19日

    相关链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的通知》

   (http://www.nhc.gov.cn/yzygj/s7653p/202002/8334a8326dd94d329df351d7da8aefc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