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学城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委(局)直属(注册)医疗机构: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4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2月19日
相关链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的通知》
(http://www.nhc.gov.cn/yzygj/s7653p/202002/8334a8326dd94d329df351d7da8aefc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