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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医疗机构自治 提升医疗服务规范化水平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20-01-06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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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提出的“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工作要求,省卫生健康委以强化“医疗机构自治”为着力点,下深水、出实招,通过编印“两书两承诺”,指导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规范执业,做到知边界、明底线、守红线,切实落实依法执业、规范服务、质量安全、行风建设等自我管理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规范化水平。

  “两书”即《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指引》(承担国家委研究课题)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手册》,详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师、护士、医技和药剂人员)依法执业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两承诺”即《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承诺书》,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签订承诺书,承诺在诊疗过程中依法依规执业,并将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在院内醒目位置公示。

  同时,省卫生健康委还编印了《四川省卫生监督员工作手册》,指导规范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提高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