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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厅落实依法治省推进依法行政2014年工作方案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14-04-09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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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厅落实依法治省推进
依法行政2014年工作方案

各市(州)及科学城卫生局、厅直属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已经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卫生厅
2014年3月10日


四川省卫生厅
落实依法治省推进依法行政2014年工作方案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实施的第一年。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 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依法治省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委办〔2014〕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4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14〕7号)精神,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切实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教育
  切实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制定落实依法治省宣传工作方案,强化宣传效果,拓宽宣传渠道,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力求做到通俗易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完善厅务会集体学法制度,每次厅务会前集中学法1次,至少组织1次专题法治讲座,党组成员年底结合年终述职同时汇报学法守法用法情况。通过厅务会集中学法、专题报告、讲座等形式,加强对宪法、综合性法律法规和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强化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厅政法处、办公室,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
  二、大力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
  完善决策机制,严格将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增强决策透明度,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完善并落实重大决策预告制度、调研论证公众参与制度、草案征求意见制度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和公众代表列席办公会议参与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未经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不予决策。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医药卫生重大政策,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听证。充分依托四川省医药卫生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常年法律顾问,建立以理论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律师等组成的法律顾问机制,参与重大政策文件和疑难复杂问题的评议讨论,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程序,建立规范性文件报备责任制,杜绝漏报、迟报,维护法制统一。(厅政法处、相关业务处室)
  三、推行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按照《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建设,定期梳理和公布执法依据,动态管理现有行政权力。按时将行政审批系统纳入行政权力运行平台。进一步清理行政职权目录,切实落实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要求。杜绝法定职责随意委托,重新核定行政权力事项依据,进一步取消、下放和规范省本级行政权力。自查自纠行政权力应纳入运行平台而未纳入的情况。(厅政法处、办公室、监察室、监督处、医政处、艾防处、妇社处、人事处,信息中心)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以行政审批项目子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为重点,继续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凡是市场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依法取消审批。严格控制各类年检、年审和注册,清理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抓好国家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和落实,做好对接,及时制定审批办法和办事指南。对国家直接下放至市县的审批事项,要积极衔接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确保无缝对接、下放到位。国家未明确下放层级的审批事项,原则上一律下放到市县。强化行政审批后续监管,积极推进行政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严格界定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范围,省政府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一律取消。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原则上予以取消,确需保留的通过法定程序调整为行政许可,其余一律废止。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条件,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原则上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报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厅审批处、政法处、厅机关相关处室,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牢固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意识,增强服务意识,认真研究处罚、许可、强制等执法程序现状,借鉴其他部门和地区的成功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全面规范执法程序,做到流程清晰、规定具体、时限明确。加大《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2012年版)的学习和培训力度,统一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填制事项。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强化考试培训,提高执法水平。推行《重大行政许可和处罚备案制度》、《四川省卫生行政处罚约谈制》等制度,修订完善《四川省卫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合理设置裁量基准,建立自由裁量权监督和问责机制,精细执法,公正行权。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罚与疏导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加大打击非法行医等领域执法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法制监督机制,改进方式,加强行风评议和执法检查。继续开展全省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通报评查结果,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加强法制监督,采取专项督查和交叉检查等方式,切实督促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厅监督处、政法处、相关业务处室,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
  六、创新行政复议体制机制
  改革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创新案件审理机制,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撤销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一步巩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成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大纠错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权利救济和化解争议的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有序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厅政法处、厅相关业务处室,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
  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逐步将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作为政务信息公开重要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自处罚决定之日起30日内,在省卫生厅门户网站、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网上主动公开案件信息,包括案件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处罚依据、处罚结果等。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开通微信公众账号,及时发布各类卫生政务信息、开展互动交流、提供在线服务。(厅办公室、监督处,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
  八、解决依法行政突出问题
  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对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卫生工作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并公开承诺,公布整改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厅机关党办、厅机关相关处室)
  九、落实保障措施
  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将依法行政融入卫生工作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加强依法治省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把贯彻落实依法治省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对市(州)卫生局和厅直属单位的绩效考核内容,将行政决策合法性、行政执法规范化、政务信息公开等作为重点考核内容。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能力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厅政法处、办公室、人事处、厅机关相关处室,各市(州)及科学城卫生局,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
  十、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要求
  各地要进一步深化认识,精心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2014年工作要点》和本工作方案,配合省卫生厅落实依法治省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附件:四川省卫生厅2014年厅务会学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