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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卫生系统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14-04-09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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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卫生系统
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四川省卫生厅党组书记 厅长 沈骥
(2014年3月24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召开的全省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召开的贯彻依法治省纲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省卫生系统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理解依法治省的重大意义
  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四川,是省委顺应四川改革发展需要,推进治蜀兴川各项事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认真抓好的一项重大工作。
  (一)深入推进依法治省,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的16字方针,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今年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这些重要论述,彰显了中央新的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法治方略,为我们深入推进依法治省指明了方向。省委书记王东明同志到四川主持工作以来,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去年12月6日,东明书记在《法制日报》上发表《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的署名文章。他指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好《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是全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工作,也是关系我省长远发展的重大举措,是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的有力保障。
  (二)深入推进依法治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更有效更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又包含市场经济的一般特性,即要让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具备良好的法治环境。没有法治,市场经济的平等性、竞争性就会遭到破坏,任何经济活动都难以健康有序进行,法治建设本身就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题中应有之义。
  (三)深入推进依法治省,是解决社会复杂问题、推进四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现代社会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复杂化。现代化程度越高,社会就越复杂,对社会治理的要求就越高。当前,我省面临的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纷繁复杂,社会利益多元化、社会结构复杂化特征明显,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不断增多,呈现出新的特点。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须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增强建设法治四川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依法引导规范各种社会行为,促进社会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四)深入推进依法治省,是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凝心聚力推动四川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实现、维护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省作为西部内陆省份,人口多、底子薄、不平衡、欠发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让人民群众过上更美好的生活,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特别是当前改革已进入攻坚期、深水区,各方面改革都涉及权力利益再分配、再调整,社会治理难度越来越大。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深化改革,大力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两个跨越”奋斗目标,必须更加注重依靠法治来调节社会利益关系,激发社会活力和竞争力,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凝聚起深化改革的最大共识,汇集起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强大力量。
  二、准确把握《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的基本内涵
  《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是我省推进依法治省的纲领性文件,是法治四川建设的重要遵循,全文共1.2万余字,分9个部分、33项条文,主要围绕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法治和学法用法等6个方面展开,确立了监督问责和组织保障工作。在学习领会中,首先要从总体上把握。一是要在总体上把握推进依法治省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二是要总体上把握“1+4”的目标体系,即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基本形成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的依法治省新格局。4个支撑性目标是: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公共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公民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三是要总体上把握实施进程。2014年至2020年,前4年抓工作推进、集中攻坚,后3年抓巩固完善、深化提升,基本实现依法治省目标。具体地讲,要准确把握以下6个方面。
  (一)依法执政是依法治省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是执政党,坚持依法执政,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作用。要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要更加注重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保证立法工作的正确方向。要更加注重党内法治建设,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更加注重当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政法工作的保障和监督,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二)科学立法是依法治省的重要保证。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治四川的重要保证。要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推动作用。加快科学立法进程,推动地方立法全覆盖,为社会治理提供法制遵循。要用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立法权,推动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三)依法行政是依法治省的关键环节。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是依法治省的关键环节。要加快转变职能,通过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经济法治环境。要规范行政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努力打造透明政府。
  (四)公正司法是依法治省的重要标志。公正司法是司法工作的灵魂,是推进依法治省的重要标志。要推进司法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深化司法公开,提高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强化司法为民,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让人民相信法律,依靠法律。
  (五)社会法治是依法治省的重要任务。事实证明,突破了法治底线,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事情都干不成。社会法治概念的提出,是我省在依法治省实践中,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创新和升华。要创新社会治理,改进治理方式,健全依法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权益保障体系。要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程的安全监管制度。要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要强化法律服务,拓展服务领域,整合服务资源,增强服务能力。
  (六)全民守法是依法治省的基础工程。建设法治四川,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守法、依法办事的舆论氛围和正确导向。要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要加强对青少年、民族地区群众、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突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示范作用,不断提升社会法治水平。
  三、扎实推进全省卫生系统依法治省工作
  卫生事业事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事关改革红利更多更公平惠及全民,事关伟大中国梦四川篇章的谱写。经过多年持续不断的努力,全省卫生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恪尽职守、不畏艰苦、超常付出,紧紧围绕服务卫生中心工作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局,卫生法治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省卫生系统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就是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领导同志关于推进依法治省一系列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深刻理解省委作出推进依法治省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在学习上更深一步,在认识上更高一层,切实提高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更好地推进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在法治框架下更深入地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证各项工作都于法有据。要加快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夯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法治根基。
  根据省委省政府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政府总体要求,省卫生厅印发了《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实施方案》和《落实依法治省推进依法行政2014年工作方案》。全省卫生系统要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增强责任意识、履职尽责,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狠抓卫生法制宣传教育。东明书记强调,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不会自发产生,必须有灌输。要切实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教育,近期要集中开展依法治省宣传活动,强化宣传效果,拓宽宣传渠道,迅速掀起全省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热潮。要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计划。要建立普法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绩效目标考核范围。要常态化法制宣传教育,融法制宣传教育于日常工作中,提升尚法意识。要通过办公会前集中学法、专题报告、讲座等形式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强化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使权力。一是要科学合理界定卫生行政部门职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政府宏观调控、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等基本职能,强调地方政府要把职能转变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提高管理科学化水平。最近,全省三级政府新一轮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进入实施阶段,各级卫生部门要通过这次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进一步科学界定职能,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市场、社会能办的事情一律不介入。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依法提供公共服务。要按照转变职能要求,优化部门组织结构,合理调整机构设置、职能分配,确保职能转变到位。在机构改革中,各市(州)、县(市、区)卫生部门要加强内部法制机构建设,务必落实专门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卫生法治工作。
  二是要依法行使权力,实现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去年底,我厅清理并向省政府报告了现行有效的8大类、417项行政权力,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已正式投入使用。市(州)、县(市、区)卫生部门也在当地政府的组织下进行了相应清理。各地要对照我厅现有权力目录,确保与我厅相同权力事项名称一致,确保现有行政权力全部进入行政职权目录,并向社会公开。要抓紧推进行政权力在电子平台上公开运行,加快建设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形成衔接流畅的省、市(州)、县(市、区)三级互联互通的网络运行系统。要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每一项权力运行的实时监管、全程监督、预警纠错和效能评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要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要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严格将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二是要增强决策透明度,广泛发扬民主,坚持开门决策,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完善并落实重大决策预告制度、调研论证公众参与制度、草案征求意见制度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和公众代表列席办公会议参与决策制度。
  三是要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未经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不予决策。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医药卫生重大政策,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特别要做好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四是要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抓好行政行为源头管理,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对违反科学民主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或因执行不力、执行有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和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追究责任。
  五是要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要改革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创新案件审理机制,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撤销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一步巩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成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大纠错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权利救济和化解争议的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有序化解各类行政争议。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要进一步减少卫生行政审批项目,严格控制新设审批事项,以行政审批项目子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为重点,继续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凡是市场能有效调节的,一律依法取消审批。抓好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和落实,做好对接,及时制定审批办法和办事指南,确保下放到位。要强化审批后续监管,将行政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后监管转移。要严格界定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省政府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一律取消。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原则上予以取消。全面清理审批前置条件,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原则上一律取消。
  二是要清理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未经国务院和省政府及所属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共同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对妨碍市场经济、不适应政府职能转变以及重复设置的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结合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及事权的合理划分,该合并的合并,该取消的取消。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一是要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要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杜绝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行使执法权。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强化考试培训。要下沉执法重心,提高基层卫生执法效能,加强监督管理,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卫生行政执法体制。
  二是要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要把遵守法定程序作为执法的基本要件,全面规范执法程序,做到流程清晰、规定具体、时限明确。要健全调查取证规则,规范取证行为,用程序公正保证结果公正。要改进执法方式,尽量避免和减少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影响。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准确把握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规范执法言行,倡导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阳光执法。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罚与疏导结合,实现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是要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省政府规章《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出台以后,我厅将进一步修订完善《四川省卫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进一步合理设置裁量基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建立自由裁量权监督和问责机制,做到精细执法,公正行权。
  四是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要严厉打击各种危及医疗卫生秩序、危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行为,尤其要加大对基本药物制度、新农合政策、《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贯彻落实执行以及医疗机构开具大处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准确把握移送标准,提高移送案件办理能力,与司法机关形成合力,加大对卫生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六)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一是要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努力打造透明卫生。要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要求,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最大限度、自觉主动地公开政务信息,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升公开效果。要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便民,不断满足社会和公众的信息需求,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二是要逐步将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在卫生部门门户网站、执法监督网上主动公开案件信息。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开通微信公众账号,及时发布各类卫生政务信息、开展互动交流、提供在线服务。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如期完成“十二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的第一年。依法治省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系统性、开创性工作,需要统筹当前和长远。同时,要注重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结合,将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依法治省紧密结合起来,用法律权威增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完善医疗卫生行业规范,大力营造知荣辱、讲正气、做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各地各单位要成立依法治省工作机构,党组(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要结合实际,全面把握,整体谋划,分步实施。要强化考核评价,加强督促检查,推行问责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卫生厅贯彻落实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通报一批对依法治省工作不重视、不落实的单位,约谈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市(州)卫生部门和有关单位领导。
  同志们,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法治进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我们一定要与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以真抓实干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不断提高依法治省水平,加快法治卫生建设,为推进四川“两个跨越”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