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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成为最重要的资源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14-04-10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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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2014年04月03日05版)
  按照法律规则和程序办事,尽管有时看似慢一些,但有利于形成共识、避免失误,减少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为改革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为创业创新营造公平公正的环境
    
  什么是法治政府?我的理解,有五个基本要求:行政机构依法设立、行政权力依法取得、行政程序依法确定、行政行为依法作出、行政责任依法承担。目的就是让一切行政行为在法律的规范和制约下进行,保证行政权力的运用符合法治精神,防止行政权力盲目扩张和滥用,依法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中国和法治浙江建设的必然要求。
  当前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管好、用好政府这只“有形之手”,放活市场这只“无形之手”,完善社会这只“自治之手”。实践证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政府改革转型,无论是限权、放权,还是用权、制权,公信力和执行力都能够得到保证,也容易被各方利益主体所认同和接受。有同志认为,搞法治、搞依法行政会拖改革后腿,影响发展效率,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真正拖后腿、留后遗症、影响长远发展的,都是没有依法办事,决策办事只拍脑袋、拍胸脯,缺乏法律制度的支撑。
  法治是种软实力,法治环境是最重要的软环境。按照法律规则和程序办事,尽管有时看似慢一些,但有利于形成共识,避免失误,减少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为改革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为创业创新营造公平公正的环境。投资商最担心的是什么?一个是投资是否安全,合法权益是否得到长久保障,不能今天进去了、明天就来个“关门打狗”;一个是竞争是否公平,能不能真正做到非禁即入,不能今天进去了、明天又被逼出来了;还有一个是信用好不好,特别是政府是否守信,契约精神是否得到充分尊重。改革开放35年来,浙江最值得总结的一条经验是,浙江人把自身变成了资源,而且是最可贵的资源。下一步,要努力使浙江的发展环境特别是法治环境更优,让老百姓创业创新更加自由、更加安全,成为浙江发展的重要资源和竞争力。
  要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真正解决重微观轻宏观、重审批轻监管、重管理轻服务等问题,改变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中存在的越位、错位、缺位等现象。
  现在有的部门表面上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大大减少,实际上把相当部分的行政权力转化为可以直接与行政相对人发生关系的指导、监督、检查等行政权力,这就好比把这些权力放在笼子里,但笼子的钥匙又在自己手中,想用的时候可以随时拿出来。今后,这种“走偏门”行不通了,“灰色地带”不存在了。浙江将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行政权力纳入法治化轨道。经过去年的清理,省级层面的行政许可已从706项减少到424项,削减的事项从权力清单中砍掉了,但审批制度的改革绝不是简单地减少了多少审批事项,关键是转变政府职能,该放的放、该减的减,该管的要管好,真正做到依法审批、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