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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
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22-07-14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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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统一安排,2021年8月23日至10月2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开展了第九轮常规巡视,12月31日,巡视组向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省委巡视整改“双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科学统筹部署,委党组以严实举措落实整改任务。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委党组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作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按照“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改到底”的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二是构建组织架构。巡视反馈意见当天,委党组立即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全员参与,下设六个工作专班,明确职责任务分工,有序推进整改工作落地。三是细化任务分工。坚持接受巡视和疫情防控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委党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落实到个人、落实到具体事。四是系统全面部署。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上,对巡视整改进行了工作再部署、压力再传导,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把巡视整改工作纳入委党组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要点重点工作,安排部署16项具体工作,持续深化巩固巡视整改工作成果。
  (二)强化政治担当,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带头提升政治站位。党组书记提出“站位要高、责任要实、力度要大、监督要严、成果要深”的5个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具体体现。二是带头扛起整改第一责任。巡视反馈意见后,赓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建立整改工作机构,层层压实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整改部门(单位)的责任。先后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会5次,安排整改专班赴巡视组沟通汇报。三是带头领办具体事项。担任6个重要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直接责任领导,提出具体问题限时改、举一反三系统治、制度机制长期建的“三步走”整改战略,坚持逗真碰硬,逐个问题深入研究、推进整改落实。四是带头自我革命检视问题。统筹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逐项查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带头开展自我剖析。五是带头督导推进整改。针对巡视反馈委党组书记的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有序有效组织推进,年底全部完成。
  (三)精准监督问效,整改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监督。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委党组立即向机关和委局直属单位党组织广大干部职工以及社会大众进行了反馈问题“双公开”,勇于接受干部职工和群众的监督。二是建立整改常态化运行机制。责任划分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和“一把手”作为落实巡视整改的主体,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评、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等重要内容,进一步促进责任落实。定期研判机制。督导各整改主体单位定期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委党组定期研究讨论,对措施不细、整改不力、责任不明的严肃批评并责令改进。跟踪检查机制。通过一对一督导、收集佐证材料、明察暗访、发提醒函等方式开展检查,严肃督导整改,坚决杜绝不落实和虚假整改问题发生。三是大力推进重点问题整改落实。针对巡视反馈的重点问题,委党组专题研究、专班推进、专人督导、逐一落实,整改专班及时梳理、请示报告。
  二、省委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有关问题整改情况
  (一)针对“2018年以来,省卫健委12个委属单位挪用财政专项资金违规发放工资、绩效、津补贴共计4300余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理违规发放情况。对委属10家公益一类和2家公益二类非医疗卫生单位2018-2020年绩效工资开展专项审计。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其余单位开展专项审计,进行梳理完善。二是立行立改,按照委党组统一部署要求,相关涉及单位停止违规发放并全面清退违规资金。三是严格落实政策制度,规范资金保障。通过将绩效工资标准降低到财政保障基准线,绩效工资由财政厅全额保障,合法合规弥补资金缺口等方式进行了规范。四是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举一反三,全面梳理现有制度,重点修订完善我委绩效管理、聘用人员管理、财政资金管理等制度,经党组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五是加强培训强化监管。加强财经纪律及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和管理能力。强化监管,督促指导相关整改单位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防止问题反弹。
  (二)针对“部分委属学(协)会通过举办业务研讨、交流、培训向医疗企业拉赞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学(协)会监管问题专项检查。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召开专题研究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精神,认真  落实整改要求,建立整改台账。对培训次数排名靠前的6家学(协)会开展专项检查,查找问题,剖析原因。二是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委管社会组织举办学术交流活动的通知》。全面梳理委管学(协)会业务范围,建立健全论坛、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的审核备案制度。三是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会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八条举措的通知》,对项目申报审批、培训管理、经费管理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四是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委管社会组织监管工作的通知》,健全完善委管学(协)会四级监管制度,理顺管理机制、审核程序,明确监管事项,从日常监管、学术交流、重大活动、规范收费等环节强化管理,依纪依规履行对委管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五是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的通知》,督促委管学(协)会建立健全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收费管理制度。
  (三)针对“部分直属单位还存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清退违规费用。涉及问题五家单位共清退违规费用17.3余万元。二是查摆分析问题。五家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大会,并将此问题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点内容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涉及人员均深刻检讨反思,作出书面检查。三是积极配合驻委纪检监察组对相关人员开展立案调查工作。目前,已给予5人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四是开展专项整治。在委(局)机关、直属单位开展公款旅游、变相公款旅游专项整治活动,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五是召开全省卫生健康系统作风纪律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公款旅游专项清理整治。
  三、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在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主动性不够,存在‘为学而学’的现象。2018年,已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的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等内容,实际均未开展学习。2021年6月19日党组半天内组织2次中心组(扩大)学习,主要内容均是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史》,存在突击补学完成任务的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发2022年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科学安排学习任务,严格计划执行,确保每一项学习任务有效落实。二是修改完善关于加强和改进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意见。
  (2)针对“结合实际深刻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整体谋划‘打造西部卫生健康高地、建成健康四川’阶段性工作不足,对四川卫生健康发展不平衡等突出问题研究不深,在推进综合医改试点特别是分级诊疗、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优化医疗资源均衡布局等重点工作中务实举措不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①推动委省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依托中央在川和省内高水平医院全力争创综合类、高原病国家医学中心和传染病、呼吸、创伤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指导华西医院起草了国家高原病医学中心设置标准并已呈报国家委。积极组织国家级专家对传染病、呼吸、创伤、神经、癌症、骨科等8个专业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开展了现场评审。目前,省政府已与国家卫生健康委签署了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国家口腔医学中心和国家儿童区域(西南)医疗中心已分别落户华西口腔医院和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医院成功入选首批“辅导类”国家医学中心创建单位,计划争取各级配套资金27亿余元支持国家医学中心项目建设,着力解决我国医疗领域“卡脖子”问题。②推动省医学中心和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围绕我省重大疾病救治、医疗资源短缺等群众普遍需求、“一老一小”等民生需求和异地就医突出的专科医疗需求,拟订《四川省“十四五”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规划建设3个省医学中心,分成都、川北、川南、川东、川西五大片区规划建设癌症、妇儿、精神等50个省区域医疗中心,推动全省优质医疗均衡布局,减少患者跨区域就医问题,努力实现“大病重病不出省”目标。目前规划已完成公众意见征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拟经委务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着力推进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临床重点专科群、高质量人才队伍、“三位一体”智慧医院四项建设行动,积极实施医疗质量、患者体验、医院管理、临床科研四项能力提升行动。支持华西医院开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国家级试点,省政府已与国家卫生健康委签订了委省共建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合作协议,明确从医疗服务、医保支付、临床学科、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了15条支持措施,推动四级手术占比、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占比、技术服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等关键试点指标逐年提升。会同财政厅等4部门下发《关于开展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工作的通知》,建立包含8大类31个指标的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每年对21个市(州)进行综合评价,目前正在开展2022年度评价工作。二是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加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全面落实《四川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意见(试行)》,推动各级公立医院落实功能定位。对各市(州)公立医院次均费用、平均住院日等进行监测。支持乐山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试点工作,印发《乐山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医疗价格服务调整工作。三是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围绕“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一般病在市县解决、头疼脑热等小病在乡村解决”目标,出台《关于加快构建优质高效分级诊疗体系的实施方案》。联合省医疗保障局、省中医药管理局评估确定成都、自贡、攀枝花三个城市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范围。加强分级诊疗工作评估考核,将分级诊疗工作纳入年度医改目标任务考评指标体系。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十三五”时期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评估情况的通报》,我省得分排名全国第11位,西部第1位。四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做好首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效果评价,完善2021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评估方案,印发《关于开展全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监测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全省首批37个试点县监测评估工作。持续推进县级医院“服务主责”提升工程,印发《2022年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投入1.5亿元支持第二批36家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五是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中医强基层“百千万”行动,组织100个省级中医专家团队下基层开展指导巡诊,为基层培训500名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县级师资。完成100个省级中医专家团队组建,到县(市、区)指导巡诊313次,开展培训讲座767场,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578项次,到1271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巡诊。下拨并下发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县级师资培训项目资金和管理方案,启动三州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县级师资培训准备工作。
  2.关于“落实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要求有短板”的整改情况。
  (1)针对“推动‘健康四川’行动不够有力。2019年12月省政府印发《健康四川专项行动方案》,省卫生健康委对牵头的15项工作未制定具体措施。督促逗硬考核不到位,如2020年牵头负责‘推进健康四川行动’考核,涉及38个省级部门全部给予满分,巡视组抽查发现全省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等部分省级部门工作目标未完成”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委党组要求健康四川推进办立行立改,推进办印发健康四川行动市(州)考核评价方案,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细化考评细则,压实地方及部门责任,完成对市(州)考核工作。二是针对健康四川行动存在的问题短板,推进办充分征求健康四川行动各成员单位意见,印发《健康四川行动2022年工作要点》,进一步压实成员单位职责,明确目标任务。
  (2)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短板突出。2020年全省有153家县级医院参加国家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评估,其中23家(占15.03%)未达评估基本标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四川省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力争90家县医院纳入国家“千县工程”。2022年3月底,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县医院名单》,我省简阳市、彭州市、汶川县、盐源县人民医院等90家医院被国家委纳入“千县工程”。二是积极推进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县医院综合能力建设项目,通过重点专科建设,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等建设,不断提高县域疾病综合诊疗和服务能力,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达标率较上一年提高。2022年3月下发《2022年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争取中央资金18422万元,通过重点专科建设,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设备采购和技术引进等,支持67个县加强县医院服务能力建设。起草《四川省“十四五”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以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为基础,以满足群众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就医需求为导向,拟遴选建设一批县级临床重点专科,补齐县域内专科能力短板,健全县医院一、二级科室设置,推动省市优质医疗资源向县域下沉。加强对口支援工作,激励支援人员服务基层,统筹中央和省财政资金对省级统筹安排到脱贫地区的支援人员给予补助,同时将支援人员考核合格作为职称晋升的必备条件,通过开展儿科医师转岗培训、院前急救医务人员培训等方式,加强县医院紧缺人才队伍建设。2022年全省已下派到脱贫地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共1400余人,我委将继续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对口支援工作,同时根据中组部、国家委的统一安排,大力推进“组团式”帮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人民医院工作。根据《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等文件,国家已下达补助资金106.5万元用于35名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和50名院前急救医务人员培训。积极推进远程应用体系建设,力争到2022年底“5G+医疗健康”应用实现183个县(市、区)全覆盖。目前全省已建成远程医疗协作网287个,远程会诊调度系统已覆盖132个县(市、区)。三是2020-2021年县级医院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均已开工建设。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指导相关项目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3)针对“截至2021年8月,全省1039个中心卫生院只有93个达二级医院标准,占比8.98%,离省‘十三五’卫计事业发展规划50%的目标差距较大。巡视走访遂宁、阿坝等4地10个乡镇卫生院,发现遂宁市船山区龙凤镇等卫生院浅表创伤清创缝合、阑尾切除术等基础医疗项目和心电图、X光等基础医学检查均无法开展;理县桃坪乡卫生院2009年接受捐赠的一套价值9万元X光机、一套价值2.1万元的牙科综合治疗台,长期堆放杂物间闲置,无技术人员能够操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中心卫生院达二级医院标准差距较大的问题,委党组结合省委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决策部署,2022年依托中心镇(副中心镇)卫生院规划建设150个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标准的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目前已下达各市(州)建设任务,省级投入资金1.5亿元支持各地机构建设。二是针对遂宁市船山区龙凤镇等卫生院存在的问题,委党组责成遂宁市立行立改,督促当地加大经费投入,配备外科、全科医生,改善手术室等业务用房,认真开展规范医疗机构登记管理工作,对达不到要求的诊疗项目进行注销。目前已重新布局科室,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对应业务工作。三是针对理县桃坪乡卫生院存在的问题,委党组责成阿坝州立行立改,督促当地依托对口支援力量,清理并盘活闲置设备,开展医疗服务,举一反三对全县闲置资产完成盘活、清理和报废。四是针对基层医疗机构设备闲置和医疗服务未开展的问题,委党组举一反三,着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骨干人员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民族地区医疗机构设备操作人员培训、三州村医提能培训和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等项目,为受援地培养本土人才,提高受援地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目前,2022年各项目已经制定。
  (4)针对“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着力不够。2017年至2020年,全省每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卫生材料费分别为24.23元、23.39元、25.69元、22.59元,公立医院医学检验检查收入占比分别为25.91%、26.83%、26.92%、28.91%,未达2016年省政府《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中有关‘消耗卫生材料费20元以下、医学检验检查收入占比25%以下’的规定要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关于印发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做好2021年度补贴资金分配等工作的通知》《关于抓好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意见落实的通知》文件要求,“每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卫生材料费”和“医学检验检查收入占比”指标均不再纳入考核范围,对应考核指标已调整为“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不含药品收入)”和“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公立医院医疗收入的比例”。我省2017年-2019年“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不含药品收入)”分别为102.29元、101.34元、100.26元;“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公立医院医疗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37%、30.97%、31.37%。按照《关于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做好2021年度补贴资金分配等工作的通知》标准,2019年度“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不含药品收入)”小于103.33元即为满分,“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公立医院医疗收入的比例”大于30.50%即为满分,我省2019年两项数据分别为100.26元、31.37%,达到满分标准。二是加大通报力度,每季度对全省及各市(州)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医学检验检查收入占比进行通报。三是进一步完善“医疗三监管”功能,推进诊疗行为规范合理,持续加大不合理卫生耗材、不合理检验检查通报查处力度。四是协调医保等部门,不断加大我省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力度,提升医疗技术服务占比。五是制定《四川省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实施方案》,大力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确保互认落地见效。
  3.关于“推动全省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针对“指导省属医疗机构能力提升不够。目前我省只有省人民医院进入《中国医院排行榜》前100名,全省没有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我省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差距不小,只有‘顶峰’华西,省级‘高原’未形成,区县‘平原’发展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已经成功争取国家口腔医学中心和国家儿童区域(西南)医疗中心落户四川的基础上,持续推动委省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依托中央在川和省内高水平医院全力争创综合类、高原病等国家医学中心和传染病、呼吸、创伤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二是印发《四川省“十四五”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打造省级医疗高地,围绕我省重大传染病救治、医疗资源短缺等群众普遍需求、“一老一小”等民生需求和异地就医突出的专科医疗需求,规划建设3个以上省医学中心,分成都、川北、川南、川东、川西五大片区规划建设癌症、妇儿、精神等50个以上省区域医疗中心,进一步推动全省优质医疗均衡布局,减少患者跨区域就医。三是深入推进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积极实施县医院综合能力建设项目,不断提高县域疾病综合诊疗和服务能力,力争90家县医院纳入国家“千县工程”。
  (2)针对“本土卫生领域两院院士、国医大师、长江学者等领军人才缺乏,3名国医大师均在成都中医药大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推动省人民医院杨正林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已推动我省4名专家入选第四届国医大师、第二届全国名中医拟表彰人选。二是制定出台《四川省卫生健康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细化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管理服务等相关举措。三是加强本土高层次人才培养,会同省委人才办组织实施“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名医项目,遴选培养30名天府名医;制定出台《四川省天府卫生健康英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分层分类选拔培养一批行业领军人才。四是会同省委组织部开展“两院院士四川行”,支持具有竞争力的医疗卫生机构加快两院院士培育。五是制定《四川省中医药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新增岐黄人才培养专项,注重中医药院士后备人才培育,加强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特色人才培养;开展省十大名中医评选,持续培养国医大师后备人才;支持各市(州)和省级相关医疗机构、科研单位柔性引进国医大师;加强国医大师学术经验传承工作,支持其培养省内各地学术经验继承人。
  (3)针对“统筹规划全省卫生健康资源配置不到位。目前全省298家三级医院有94家集中在成都地区,占比31.5%,9家省属三级医院扩展建设也集中在成都市天府新区,如省第二人民医院天府院区、省妇幼保健院天府院区等大型综合医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高质量发展、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协同创新、中西医并重等原则,拟定《四川省“十四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根据人口数量、交通条件、诊疗需求等,科学测算各类医疗机构设置数量和规模,鼓励新增医疗机构在中心城区周边居民集中居住区设置,明确分院区建设基本条件,引导省内高水平医院向医疗服务能力薄弱、边远地区发展分院区,推动全省区域医疗资源均衡布局。目前,已完成规划草案起草工作,先后5次组织专家进行专题研究,正对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做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四川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明确各地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要求,指导做好省属三级医疗机构“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推动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均衡发展。2021年11月,《四川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快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统筹规划建设省医学中心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聚力建设国家医学‘高峰’,全力打造西部医学‘高原’,加快建设全域医学‘高地’,形成‘主干’有‘高峰’、区域有‘高原’、市(州)有‘高地’、县域有‘龙头’的医疗服务新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四川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全力推进省属三级医疗机构加快规划编制,严格按照规划编制程序做好“十四五”医疗机构规划编制,进一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区域均衡发展。
  (4)针对“全省儿科医疗资源供给不足。全国第7次人口普查显示,全省0—14岁儿童1347.1万人,2018年至2020年儿科门诊量分别为3449.8、2239.7、1476.7万人次,全国除西藏外只有我省尚未建成省级儿童医学中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省儿童医学中心(省儿童医院)建设领导小组及推进(筹建)专班,加大组织力度,加快推进进度。二是将四川省儿童医学中心纳入《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在2022年全省卫生健康工作要点中将省儿童医学中心(省儿童医院)建设作为重要工作进行部署。三是报请省政府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明确项目土地划拨费出资主体。四是完成项目可研报告并报省发展改革委预审,加大土地费协调跟进,待土地划拨费明确后,推进项目报审立项。
  (5)针对“对社会办医监管不到位。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明确‘谁审批、谁监管’,截至2021年7月,全省民营医院1753家,数量全国第一,但党组至今未出台社会办医监管政策措施,没有开展过监督检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党组至今未出台社会办医监管政策措施”的问题,我委出台了《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办医监督管理。下一步将依法加强行业监管,促进全省社会办医高质量、可持续和健康发展。二是针对“没有开展过监督检查”的问题,我委开展了民营医院的规范设置和命名清理、加强依法执业管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疫情常态化防控监管等具体监督检查工作,已督促948家民营医院接入“医疗三监管”平台,清理未定级社会办医疗机构1110家,行政处罚医疗机构61家次。下一步将加大对社会办医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其依法执业、规范执业。三是会同各地督促各级各类社会办医院接入“医疗三监管”平台,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同时进一步完善社会办医监管平台监管指标信息。加强与省统计局、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管理研究所沟通交流,依托卫生健康统计信息直报平台数据信息,建立各级各类社会办医运行发展分析季报制度及社会办医服务效率年报制度。同时,出台社会办医监管意见,围绕社会办医不规范设置、违法违规执业等问题,开展专门清理检查,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办医的监管。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压紧压实不够”的整改情况。
  (1)针对“对行业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复杂性、严峻性、长期性认识不到位,研判分析不够。2017年至2021年8月,党组仅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反馈问题,委党组立行立改,1月29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审议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要点》《委(局)直属医疗机构专项巡察方案》;2月16日,召开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继续传达学习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回顾2021年工作、研判形势、部署2022年任务;3月7日,驻委纪检监察组、委党组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研究会,听取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反馈了问题、工作建议,并研究讨论部署了2022年工作。二是委党组按照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组每半年应当召开1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等要求,1月25日,委党组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省委巡视反馈和分管领域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检视剖析,深入查摆原因,并制定了针对性整改措施。三是委党组结合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制定了《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任务和责任分工,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
  (2)针对“牵头全省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仅2020年5月、2021年1月专题听取汇报2次,医疗机构收受回扣、红包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总结研究2021年度卫生健康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情况,持续深化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二是研究出台《四川省贯彻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方案》,细化《九项准则》各项要求,确保标准清晰、措施可行、惩处得当、针对性强。三是认真组织落实《四川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4年)》,持续开展“红包”“回扣”专项整治,每半年向委党组进行一次专题汇报,及时分析研判形势,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3)针对“2019年省医院原纪委书记马某在医疗物资采购中受贿871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委党组督导省人民医院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和李元峰、马昌礼系列案件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反思,剖析原因,督促医院各党支部召开“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身边案件深刻剖析和反思。12月26日,委党组和驻委纪检监察组组织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及关键岗位负责同志等2100余人,集体观看了省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李元峰庭审案视频直播。省人民医院党委于1月6日召开常委会会议,1月26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省委巡视整改、李元峰马昌礼系列案件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代表院党委作深刻反省,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发言,抓实巡视整改工作。2月14日,医院党委常委会会议决定,全院各党支部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深刻剖析和反思,抓实整改。2月17日医院召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深化以案促改工作。二是委党组督导省人民医院建立《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实施办法》,印发全院学习落实;同时,督导医院完善《“五项抽查”工作制度》等人、财、物、基建、常态化廉洁教育等制度机制。三是委党组开展系统典型案件警示教育活动;针对医疗物资采购巨额受贿问题,举一反三,拟定《委(局)直属医疗机构专项巡察方案》,针对采购需求管理、高值耗材管理等,对部分医疗机构开展专项巡察,健全完善政府采购项目监督管理等机制。
  (4)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2017年以来,委机关及直属单位21人次因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3人为直属单位‘一把手’。党组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均未在年度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检视剖析、深入查摆原因”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月25日,委党组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委党组班子成员对照省委巡视反馈和分管领域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检视剖析,深入查摆原因,并制定了针对性整改措施。1月26日,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机关处室和党组织关系在委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共51名同志向委党组述责述廉,认真检视剖析、深入查摆原因。二是委党组制定《干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规范“一把手”的用权行为,拟于8月底前开展对委直单位党组织“四责协同”监督检查。
  (5)针对“2019年7月推荐的某优秀年轻干部,9月因生活作风问题被立案,审查期间态度恶劣、拒不认错,2021年9月被开除党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委党组已于2020年1月对该同志予以免职的组织处理,同时取消该同志的优秀年轻干部资格,并报组织部备案。二是组织举办新任职干部培训班,开展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加强新任职年轻干部党性和作风教育。三是制定《干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对向上级推荐人选的严格把好“廉政关”,推荐人选事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6)针对“2017年至2020年,医疗卫生服务指导中心副主任濮某等7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委党组督促指导中心压紧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7人违纪情况进行一一梳理,做好处理后续工作。二是指导中心加强警示教育,及时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以案明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帮助干部职工树立廉政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管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是指导中心建章立制,梳理中心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完善中心请示报告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以制度管事、管人,建立整改长效机制。
  (7)针对“较真碰硬不够。2018年至2021年,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8期《全省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综合监管通报》,违规单位都以‘某医院’代替,点事不点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医疗三监管”责任追究办法,规范开展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对核实认定的问题“见人见事”通报医疗机构,明确整改时限,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二是按照已制定的问题整改督导检查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落实责任追究情况的督导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医疗机构通过提醒谈话,约谈负责人等方式督促整改,确保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落实。
  (8)针对“2020年4月省卫生健康委巡察组对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的巡察报告笼统反映‘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照搬照抄’等问题,也未见人见事,震慑力打折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反馈问题,委党组核查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支部巡察报告并督导整改,该支部已完成整改。二是委党组进行巡察审计前开展人员培训,强调巡察内容必须见人见事、有理有据,巡察办在认真审核巡察报告时严把报告质量关,对不合格的巡察报告予以督导调整。
  2.关于“监督质效不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移交问题线索不及时。2019年3月开展的第二轮巡察发现的个别问题线索拖至2020年10月才移交”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反馈问题,委党组全面梳理问题线索,加强与驻委纪检监察组、组织人事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移交。结合委党组联动巡察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党委工作,委党组将在2022年第一轮巡察工作中,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继续做好相关要求落实。二是制定《巡察发现重点问题线索移交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重点问题线索移交工作,促进巡察成果运用。
  (2)针对“纪检队伍建设有差距。委直属宣教中心、项目管理中心等9家单位至今无专人负责纪检工作,如宣教中心由人事科副科长兼职纪检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9家直属单位立行立改,及时安排专人负责纪检工作。二是对直属单位专职纪检干部配备情况进行调研梳理,指导配齐配强纪检干部。三是修订完善《进一步加强直属单位干部工作的意见》,加强直属单位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3.关于“资金监管漏洞多”的整改情况。
  (1)针对“项目资金分配存在随意性。2018年至2020年,部分委机关处室无明确分配标准向部分委属部门及非委属医院、高校分配省级项目资金。2019年、2020年,医政医管处将无偿献血、医院评审专项资金分配给无业务关联部门。药械处将药械采购监督管理专项资金分配无业务关联部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统一预算管理。委党组及时调整职责分工,将机关财务交由财务处统一负责,实行系统财务和机关财务统一管理。从2022年起,对运转类项目支出,逐步减少处室二次分配的项目和额度,对委机关和各预算单位实行统一预算、统一管理、统筹调剂、高效使用。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由财务处召集医政处和药物食品处,对资金分配的标准和依据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整改举措。围绕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政策、依据及标准等,加强对各处室的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三是对分配标准不明确、依据不充分的省级财政资金已全面清理。6月启动省属单位中央资金清理,7月底前完成。四是《卫生健康财政性资金管理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已完成起草,处室资金分配事前论证机制,根据资金清理情况逐步完善。
  (2)针对“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省中医药管理局2020年将用于‘中医药健康旅游内涵建设’‘打造中医药健康旅游精品线路’等财政资金补助给新义水乡康养中心用于与立项计划不一致的土建工程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省中医药管理局高度重视巡视反馈问题,局主要领导召集规划财务处、对外合作处、党办(审计处)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要求对巡视反馈问题开展深入调查、核实,抓好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做好财政资金规范化管理。规划财务处联合对外合作处、党办(审计处)对该项目进行了调查。经查:新义水乡康养中心项目为成都市中医药管理局推荐,省中医药管理局会同财政厅共同遴选的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项目总投资820.2865万元,在中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下拨100万元用于支持该项目建设,企业自筹资金720.2865万元。按照项目管理规定,组织专家对新义水乡康养中心项目进行了验收。新义水乡康养中心建设中药汤池、百草园、仲景堂和中医药文化长廊等,均属于中医药健康旅游内涵建设。经专家组实地检查、验收答辩、会议评审等程序,认为按期完成项目任务,该项目通过验收。二是为充分做好财政资金规范化管理,加强资金监管和项目督导,重点完成了以下5项整改工作:①完善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认定标准。出台《四川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和《四川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评分细则》,项目遴选更加科学合理;②不断优化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评审和复核工作。自2021年起,在前期市(州)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基础上,增加单位答辩环节。对2018年、2019年认定的两批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进行复核,重点检查财政资金下达后基地建设与运营效果;③制定印发《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财政性资金管理决策程序管理办法(试行)》,全面加强和规范预算管理决策程序;④坚持“花钱必问效”,严格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⑤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督促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3)针对“财政资金监管不到位。2018年以来,部分委属单位挪用财政专项资金违规发放工资、绩效、津补贴,其中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人才服务中心等10家单位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发放编外职工工资、‘五险一金’等”问题。
  注:详见第二部分“省委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有关问题整改情况”。
  (4)针对“对学(协)会赞助费监管不够。2018年以来,委社管办(挂牌在医疗卫生服务指导中心)未按省卫生健康委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的通知》要求,对代管学(协)会举办的研讨会、论坛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对委管学(协)会举办的研讨会、论坛等活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核查委管学(协)会学术活动是否依章程规定开展,是否涉及意识形态热点问题,是否利用党政机关名义举办活动等。二是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委管社会组织举办学术交流活动的通知》,建立健全论坛、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的审核备案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学术交流活动备案审核和监督检查。
  (5)针对“2018年至2020年委属20家学(协)会自行举办业务研讨、交流、培训1376次,有的经费由医疗企业赞助,涉嫌为医疗卫生利益关联企业‘搭台唱戏’”问题。
  注:详见第二部分“省委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有关问题整改情况”。
  (6)针对“项目招标采购管理不到位。个别项目采取直接委托方式实施;个别项目指定服务供应方,并在同一天实施采购,涉嫌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投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个别采取直接委托方式实施”的问题,重新择优遴选我委机关政府采购备选代理机构,进一步强化委机关采购项目的规范实施;及时调整我委采购领导小组并细化完善职能职责;所涉问题处室对2019年以来涉及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对项目采购合同、执行情况等进行自查,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针对“个别项目指定服务供应方,并在同一天实施采购,涉嫌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投标”的问题,委督促存在问题单位修订完善采购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加强内部学习;委宣教中心对该项目相关负责人员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进一步加强主体监督责任;采取单位自查和专家巡查方式,省卫健委组织专家对委宣教中心开展采购整治“回头看”,进一步查找在采购人员管理、业务开展、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不足,制定整改台账,完成整改任务。三是举一反三,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制度建设。修改完善我委机关政府采购、非政府采购等内控制度,并印发各处室加强学习;每年对机关各处室、委直属单位采购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并要求各直属单位自行及时对新进人员进行培训。
  4.关于“纠治‘四风’不彻底”的整改情况。
  (1)针对“底线意识不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个别委直属单位干部在参加相关培训时,借道到当地景区旅游,个别干部未参训就直接旅游,并按全时参训计算天数报销培训费和差旅费,涉嫌变相公款旅游”问题。
注:详见第二部分“省委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有关问题整改情况”。
  (2)针对“厉行勤俭节约不到位。2016年12月委信息中心以‘网络医疗监管中心项目’名义购买的设备,一直闲置在供应商仓库近5年未启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信息中心立行立改,巡视期间将项目设备于2021年10月18日由供应商仓库搬回至信息中心库房(附楼118室),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中心开展“闲置设备专项清查”工作(经全面清查,中心无其他闲置资产)。二是信息中心立即与委办、机关服务中心沟通协商,按照“能用尽用、应用尽用”的原则,准备将相关设备应用于委会议室升级改造项目。1月11日,信息中心会同机关服务中心、设计方等进行会商,确定了用于本轮委机关会议室升级改造项目的闲置设备使用范围,设计方已根据该批设备情况完成会议室设计方案修改,限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三是信息中心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在原有技术论证环节,增加对项目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和实施风险评估,不断增强项目立项建设的科学性、规范性。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优化资产配置流程,加强资产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将绩效评价的结果作为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和效益性。已经完成中心项目管理制度修订,在立项管理内容中增加中心技术委员会对项目建设方案的项目可行性、必要性及实施风险的评估;制定项目进度执行表,细化对项目执行进度的跟踪管理。根据内控建设相关要求,进一步细化中心《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资产配置管理”中资产配置流程及资产调剂流程,并将各部室资产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纳入中心半年、年度整体绩效考核。
  (3)针对“2015年12月至2018年12月,原药械集中采购中心租用力宝大厦写字间209.49平方米,用于堆放闲置的办公家具和部分资料,造成国有资产浪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已经按照合同签订时间腾退力宝大厦库房。二是中心全面梳理现有库房情况,库房面积不超省级免费避孕药具专用库房面积参考标准。三是中心多措并举,建立长效机制,不断规范管理、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建立了《库房租赁管理制度》,强化按要求和实际需要,规范租赁库房,厉行勤俭节约;1月10日—19日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与班子成员、支委成员、分管科室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1月27日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集体廉政提醒谈话,进一步压实责任,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1月27日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省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例,提醒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组研究决策讨论事项不充分。2019年12月党组会研究‘选拔个别领导干部考察人选’议题,到会的6名班子成员中2人表态‘同意’、2人未明确表态、2人未发言即审议通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0年以来的党组会审议事项进行了梳理自查,未再出现类似情况。二是严格执行党组审议干部人事事项时每名党组成员明确表态以及主要领导“末位发言”。三是已修订完善《中共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工作规则》《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会议、委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
  (2)针对“对直属单位党组织指导不够。省妇幼保健院、机关服务中心等7家直属单位制定‘三重一大’制度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制发委直系统开展“三重一大”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指导委(局)直属(代管)各单位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3)针对“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着力不够。全省262家三级公立医院还有省第四人民医院、绵竹市人民医院等42家没有实行党政分设;省骨科医院、德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等35家医院没有建立党委书记和院长定期沟通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统计全省未党政分设三级公立医院情况,向省委组织部专题报告,协调省委组织部向市(州)组织部发出督导提醒通知,推动三级公立医院党政分设工作落实。二是向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下发通知,通报目前未党政分设三级公立医院情况,要求进一步推动三级医院党政分设、书记院长沟通制度等重点任务落实。三是将三级医院党政分设、书记院长沟通制度纳入2022年公立医院党建督导调研重要内容之一,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
  2.关于“党建工作不扎实”的整改情况。
  (1)针对“委机关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疾病预防控制处、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重大传染病防治处、妇幼保健处4个支部书记2019年未讲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党课;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支委会仅研究处室业务工作,如2019年3月主题为‘清理借用人员’、12月主题‘研究处内工作’、2020年1月主题‘研究疫情防控’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未讲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党课的4个支部书记及时开展专题党课活动。二是要求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处党支部将支委会与处务会分开,规范支委会议程序和内容。三是举办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干部培训班,提升工作水平,强化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四是开展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督促检查指导,点对点通报存在问题,并将有关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评价考核重要依据。
  3.关于“选人用人导向有偏差”的整改情况。
  (1)针对“选任的个别干部认可度偏低。2018年提任某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民主测评总体评价‘较差’得票率超过15%”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试用期满考核民主测评总体评价“较差”得票率超过15%的干部进行约谈,并延长半年的试用考核期。二是加强试用期干部管理,定期掌握履职情况,建立试用期干部管理台账,严格开展试用期满考核和试用期满谈心谈话。
  (2)针对“选任的个别干部认可度偏低。部分选任程序不严格,2019年10月、12月省疾控中心选任个别领导干部,未向党组报送任职请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省疾控中心立行立改,召开党委会,对中心选人用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就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法规及规范领导干部兼职审批开展专题学习。系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法规,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规范问题,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9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2019年)》《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2022年)》等内容,并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选拔委管干部工作流程图。二是加强与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与交流,按照每个规定程序的实质要求逐项做到位,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针对“个别直属单位班子配备不及时。省卫生健康委项目管理中心领导职数核定1正1副,副职空缺3年多未配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补充配齐项目中心领导班子,于2021年8月13日交流提拔1名受到“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表彰的优秀干部担任项目中心副主任。二是继续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空缺情况进行调研分析,结合领导班子建设以及疫情防控、疾控体系改革等工作,及时配齐配强直属单位空缺领导岗位。
  (4)针对“个别直属单位违规提拔干部。个别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组织已与其谈话明确即将调整岗位后,仍继续启动中层干部选任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5月对省药械中心时任主要领导徐立刚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二是2018年1月省药械中心主要负责人调整后,已终止违规启动的中层干部选任。三是修订完善《进一步加强直属单位干部工作的意见》,加强对直属单位干部选任监督,明确不得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四)落实巡视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1.关于“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上一轮巡视问题反馈后,党组仅于2017年5月研究了1次整改工作。2017年以来,省卫生健康委接受审计厅各类审计5次,党组对2017年审计发现问题专题研究过1次,2020年通报审计核查情况1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我委接受审计厅等上级部门审计情况,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印发《审计整改督促通知书》,督促尽快整改落实。2022年起,我委接受上级部门审计的,督促相关处室及时向委党组汇报整改情况。二是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各单位党组织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及时研究安排部署审计整改情况。修订完善《省卫生健康委审计整改暂行办法》,进一步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要求被审计处室及时主动向委党组汇报整改情况,建立整改台账,严格打表销号。
  (2)针对“‘省疾控中心暂借给52名职工住房补助182万元长期挂账未收回’问题,整改不到位,钱款至今未收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省疾控中心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多次专题组织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分阶段分类召开预借住房补贴职工所在部门中层正职及预借款职工座谈会,落实整改要求。二是截止2022年1月底,在岗职工28人和1位死亡职工家属已全部全额还款,后续整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中心已先后在中心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心办公会上就此进行专题研究;中心召开党委会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形成专题报告,明确措施和路径,谨慎稳妥推进相关后续整改事宜。
  2.关于“有的问题边改边犯”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上一轮巡视反馈的‘学(协)会管理混乱’‘下属单位乱发钱物’等问题,本轮巡视发现仍存在。2020年度省医学会收取会费为0.6万元至4万元/年不等,违反省发改委制定的2万元/年标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省医学会立行立改,核查2020年度省医学会超标准收取会费情况,联系绵阳市人民医院等会员单位于3月4日前补充明确会费缴纳年限的情况说明。二是省医学会建章立制,建立财务票据开具管理机制,财务部根据摘要信息明确的银行回单开具相应的票据,对会费缴费年限不明确的,需缴款单位书面说明缴款年限后开具相应票据。
  (2)针对“2018年至2019年省妇幼保健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参加年度述职述责述廉及民主评议会人员发放绩效共2.6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委党组责成省妇幼保健院党委立行立改,对医院领导班子进行集体约谈,对有关人员领取的参会绩效2.6万余元全额清退;医院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医院党委向委党组作了深刻书面检讨。二是医院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对照检查,一致表示要以此为深刻教训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三是医院对2018年后发放的各类劳务费进行全面清理。四是医院以改促治,完成制度“废、改、立”,就劳务费、专项绩效等发放出台明确规定,严格管理,原则上每4年全面梳理检视一次。
  四、巡视组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巡视组交办省卫生健康委信访件共27件,已办结26件,另有1件已完成立案调查,正按程序推进后续工作。
  五、持续深化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经过3个月的阶段性集中整改,我委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省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委党组将以抓常抓长、抓实抓细为基本准则,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以问题为导向,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化巡视整改。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自觉,持续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整改工作与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紧密结合起来,开展“读习语·颂经典”活动、践行“两个维护”教育。学深悟透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整改工作的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盯紧巡视反馈问题,对已经整改的长期坚持,并定期组织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一段时间落实的,扭住不放,一抓到底,按照整改“三步走”战略把治标和治本紧密结合,在“当下改”基础上,着眼“长久立”,不断健全长效治理机制,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敢于自我革命持续巩固卫生健康系统良好政治生态。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任务,将责任压力落实到领导班子、延伸到处室和基层党组织、传递到个人。坚持刀刃向内,加大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做好“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采取“四责协同”专项检查、巡察审计、日常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整改责任单位、“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落实整改责任等情况的监督,将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评、目标绩效考核、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一把手”述责述廉等重要内容,推动管党治党真正走向严紧硬,形成卫生健康系统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进一步运用巡视成果,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卫生健康系统高质量发展。坚持把整改工作和主责主业紧密结合,积极运用开展“红包”“回扣”和违规办理医师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成果质效,建立的制度机制,不断推动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切实发挥巡视成果促进发展的治理效能。着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化卫生健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健康四川行动,提升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凝心聚力开创健康四川建设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委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上汪家拐街39号机关党委办公室;电子邮箱:scwjwd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