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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954号建议答复的函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19-12-31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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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卫函〔2019〕95号

 

李蓉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医务人员的培训和人才引进的建议》(第95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村医培训”的建议

  我省不断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建设,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培养培训机制。通过组织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国家规定的考试进入医学院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优先安排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进入临床医师岗位的新录用人员接受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各地依托现有资源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等方式,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提升从业素质。2018年启动实施了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全省培训285名骨干乡村医生、16793名乡村医生,同时对深度贫困地区实施了合格村医达标培训项目,培训了6980名合格村医。下一步,将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和深度贫困地区合格村医达标培训项目。

  二、关于“村医人才引进”的建议

  乡村医生是最能第一时间解决农村居民疾病的一支重要的医疗队伍。为推动人才服务基层,省卫生健康委不断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建设,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中、高职免费医学生培养。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毕业后回原定向服务地服务一定年限。目前,已免费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3800名,每年吸引1000余名卫生人才服务基层。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实施550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不断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建设。在准入方面,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要求,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条件不具备的地区,要严格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要求,由省级人民政府制订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者经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人员进入村卫生室执业的具体办法。为缓解村医补充的问题,省卫生健康委自2016年以来均组织了全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考试,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或者经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经考试合格后发放统一印制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再由各地对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执业注册。经过近年来的考试,大力补充了一批合格村医,有效缓解了村医补充问题。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继续组织实施全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考试,不断补齐村医空白。

  三、关于“加大乡村卫生院的设备投入力度”的建议

  新医改以来,我委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不断深化基层医改,强力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建设,2009年至今共争取财政性资金50.08亿元,对全省17093个村卫生室实施业务用房建设,对44110个村卫生室配置必要设备,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但从2017年起,国家不再支持村卫生室建设,按照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原则,建设资金由当地政府负责筹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石,下一步我委将深化改革,补短板强弱项,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发展纳入全省健康事业规划通盘考虑,积极向国家和省级争取财政性建设资金,支持村卫生室达标建设和服务能力提升。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就医条件,让群众在基层“小病能看”,有更多获得感。

  衷心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