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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850号提案的复函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22-11-28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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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卫函〔2022〕120号

何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省各区域医疗中心城市配建儿童专科医院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第085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四川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于2021年11月17日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为建强建优妇幼健康体系,全面提升我省妇幼健康服务能力,《规划》已明确提出“支持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争创国家妇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省儿童医学中心和省级区域妇幼健康中心,鼓励支持基础较好的妇幼保健院发展妇女儿童专科医院,支持市级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水平,县级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鼓励支持每个市域内可各设置1家传染、儿童、妇产、老年、肿瘤、精神、口腔、康复等专科医院。”

下一步,我委将结合我省儿科医疗资源实际分布情况,围绕区域内儿童专科医疗服务能力薄弱的问题,合理规划布局儿科医疗资源,积极主动谋划,将符合条件的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儿童专科医院纳入《四川省“十四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促进全省儿科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一是加快推进省儿童医学中心项目建设,促进优质儿童医疗资源扩容,推动省内优质儿童医疗资源辐射带动,引领省内儿童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二是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切实提升各地儿科医疗服务水平。三是充分考虑区域中心城市儿科医疗服务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区域中心城市建立儿童专科医院,并将其纳入《四川省“十四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等规划,提升区域内儿童专科医疗服务能力。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