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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948号提案的复函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22-11-28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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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卫函〔2022〕118号

黄孝伦委员:

感谢您对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配置“自动心跳除颤器”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在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增设“自动心跳除颤仪”,以挽救猝死病人的生命和降低致残率》(第0948号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与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司法厅、红十字会及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院前医疗急救在满足人民群众日常医疗急救需求,应对重大疫情、灾害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承担重大活动医疗保障任务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委高度重视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一是搭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网络。健全市县“两级调度、分级负责”指挥调度体系,属地“市县乡村”四级院前急救网络,目前已形成由1个省级急救中心负责行业指导、质量控制,21个市级急救指挥调度机构属地管理的顶层构架,现已发展到58个县级“120”分中心,416个院前急救网络医院,945个乡村急救站点。二是加强急救知识的普及与推广。我委委托专业行业组织,联合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在铁路、民航、教育、旅游、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大力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积极推动红十字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不断提高应急救护知识在人民群众中的普及率,每年培训救护员超过300万人次,普及救护知识达1000万人次。2021年度,我委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制定了《2021年四川省院前急救医务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并委托四川省人民医院完成了21个市(州)的院前急救医务人员的相关培训工作,全省卫生系统内培训人员29491人次,已全部完成并考核合格;应急培训机构共计培训38905人次。三是院前医疗急救法治化水平有效提高。认真落实《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针对院前急救重点难点问题,先后印发《四川省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院前急救能力和规范急诊危重症抢救工作流程的通知》《四川省关于加强危重症救治能力的通知》等系列文件,颁布和实施《四川省急诊急救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院前)2019版》,全省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进入规范化、正规化管理轨道,我省院前医疗急救逐步实现同质化发展趋势。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在公共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增设AED建议”的答复

一是加强技术指导。2020年12月,我委联合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9部门下发《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逐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流程和技术规范,统一运载工具、装备配置和着装标准,有效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逐步建立统一的公众急救培训体系,提高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创伤包扎、呼吸支持、固定搬运等器材配置水平,改善公众急救支持性环境。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AED的管理应用,从多个层面推动AED普及使用,印发《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指南(试行)的通知》,从技术层面明确AED规划配置、安装要求,为各地科学规范铺设提供技术依据。我委积极转发至各市(州)并指导各地组织实施,成都市已草拟《成都市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工作方案(送审稿)》并报送市政府审定。二是持续开展公共场所AED配置工作。我委联合相关部门积极推动旅游景点、商场、交通枢纽等重要公共场所AED配置工作。省体育局在2021年印发《关于做好体育场馆(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工作的通知》,对安装点位、资金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安排。全省红十字系统积极推动公共场所AED配备工作,2021年布设AED已超162台。三是多渠道加大投入。目前,我委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通过财政投入、社会捐赠和商业运作等渠道加强AED配置。如省体育局要求各级体育部门要采取多方筹措资金的方式,确保体育场馆配备AED经费保障;成都市经市级财政支持,在双流机场、成都东站、宽窄巷子、猛追湾游泳场等交通枢纽、旅游景点和运动场馆安装配置了AED120余台;泸州市通过培训宣传演练评审专项培训项目结余经费购置AED13台。

(二)关于“加强培训和普及急救知识建议”的答复

一是开展群众性救护培训。以推进应急救护培训“五进”为抓手,持续推动应急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重点在教育、公共交通等领域开展应急救护培训与普及。特别加强与教育部门配合,对在校学生开展应急救护培训,争取应急救护普及纳入高中、高校学生军训内容。加强对校医、体育教师、班主任的应急救护培训,并按学校公益培训师生受训比例不低于1:50进行培训。二是加大应急救护知识科普与宣传。运用自有媒体、新媒体平台传播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培育社会公众自救互救意识与能力。利用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国际志愿者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集中策划宣传,挖掘红十字应急救护典型事例、典型人物,大力开展宣传传播。三是强化应急救护师资管理与服务。严格贯彻执行《全省救护师资管理办法》,鼓励推荐一批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能力强、热心应急救护工作的人员作为培训师资,纳入统一管理,制定规范化、标准化培训课程和教案,打造一支稳定、专业的师资队伍。

三、关于“政策保障建议”的答复

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已将《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计划,拟从法规层面明确政府责任,坚持属地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保障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稳步发展。2021年1月起实施的《民法典》第184条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中也计划提出相应免责条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委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完善体系机制,进一步加强公众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推动重点场所AED配置投入和使用,加快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相关法规的立法进程。

一是以贯彻落实新颁布的《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为契机,由省红十字会牵头,卫生、商务、体育、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每年拟定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开展常态化急救培训方案,完善培训大纲,建立人群密集场所从业人员急救常识和基本急救技能培训体系,扩大应急救护社会参与的广度与深度。

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602号)要求,积极学习借鉴上海、深圳和杭州等城市先进经验,进一步扩大AED的投放范围,鼓励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置专兼职卫生应急救护力量,合理配备AED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鼓励具有救护基本知识与技能的现场目击者按操作规范实施紧急救助,其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

三是加强AED管理。强化推进各地与AED配置场所签订AED使用管理协议,明确专人负责,建立沟通联络机制,每月定期检查AED以维持机器正常运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同时,将AED信息整合的可视化地图接入各地120急救指挥调度平台,公众拨打120急救电话后,救护车到达现场前,急救指挥中心调度员可准确查询事发地点附近AED配置点位,电话指导公众开展救援。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