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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26号提案的复函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22-11-28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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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卫函〔2022〕107号

罗宇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全省医疗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22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数据”促进“大健康”

为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加强我省健康医疗大数据服务与管理,充分发挥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价值,我委2020年印发了《四川省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川卫规〔2020〕4号),为健康医疗大数据采集、存储、共享、服务、安全标准提供保证。

今年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司起草的《“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中,待正式发布后经进一步指导我省全民健康信息化发展。目前我委正在全力争取立项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二期),并依托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二期)统筹建设检查检验共享互认等业务应用系统,夯实集互联互通、数据治理、应用协同等功能于一体的卫生健康数字化底座。

二、关于推动政策落实落地,鼓励社会办医

2019年我省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进一步激发社会办医投资活力、改进金融服务、提升竞争实力、降低运营成本、拓展发展领域、支持人才建设、强化支撑保障、加强监督管理等八方面26项政策对社会办医予以支持,营造社会办医良好氛围,促进我省社会办医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

为深化医疗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吸引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五部门制定的《关于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意见》精神,我省2019年开始在成都市和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进行诊所备案制试点,将诊所准入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管理,进一步简化准入程序,为社会办医提供便利。

2021年我委印发《关于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的卫生健康许可事项共28项进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鼓励社会办医。

三、关于打造智慧养老产业新高地

智慧养老产业将是未来最有前景的产业之一,我委联合相关厅局在不断探索和打造相关产业。一是推进绵阳市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建设,2016-2018年省级财政共补助600万元,支持绵阳市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型技术手段打造“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云平台”,发展智能穿戴设备、智能随访采集包、智能监测床垫、健康小屋等智能终端。二是联合经济和信息化厅、民政厅开展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示范社区、示范基地推荐活动,推动旅游医养、智慧医养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共有7家企业、11个基地及34个街道(乡镇)成功入选国家三部委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

四、关于延长智慧康养产业生态链

鼓励各地通过“互联网+医养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咨询、健康监测、健康评估以及养生养护、康复医疗、安宁疗护等服务。雅安市打造智慧医养平台,在雨城区试点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结合“智慧家医”工程,用数据通道将服务延伸到基层。宜宾市创新推进智慧医养信息化服务新模式,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开发了智慧康养信息平台,覆盖社区和养老机构,联通了养老机构、医院和家庭,开展移动体检、远程监测、家庭医生签约、慢病健康管理等应用,为老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自贡市上线智慧医养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在养老机构、社区设立11个智慧医养服务站,配备医护人员,为老年人免费提供血压、血糖、血脂等检测及咨询服务。

五、下一步工作

2022年4月,我委联合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四川省银龄健康工程2022年工作方案》,将进一步加强我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要求,促进健康产业的发展。我委将按照《四川省银龄健康工程2022年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进一步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建设,构建大数据系统,促进健康产业发展;继续推进诊所备案制试点、落实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相关政策,营造社会办医良好氛围,促进我省社会办医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继续推进智慧养老示范基地建设,联合相关部门推进智慧康养产业的发展,延长产业生态链,推进我省医疗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大力支持与关心!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