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全省共报告乙类传染病19种,发病15764例,死亡339人;无传染性非典、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乙脑、白喉、新生儿破伤风、人感染H7N9禽流感发病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乙肝、肺结核、梅毒、丙肝、艾滋病;报告死亡数居前3位的病种依次为:艾滋病、肺结核、乙肝。同期,全省共报告丙类传染病10种,发病9624例,无死亡;无丝虫病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3位的病种依次为:流行性感冒、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腮腺炎。
随着气温逐渐降低、昼夜温差加大,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手足口病、其它感染性腹泻病进入流行季,建议及时添加衣物,避免受凉引发疾病,勤洗手,多通风,注意饮食卫生,婴幼儿和年老体弱人群尽量少去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要立即洗手,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帕或纸巾掩住口鼻。积极接种疫苗,降低感染风险。出现相关症状应及时就医,避免贻误病情。
附件 2022年10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死亡统计表 病名 发病数 死亡数** 甲乙丙类总计 25388 339 甲类传染病合计 0 0 鼠疫 0 0 霍乱 0 0 乙类传染病合计 15764 339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0 0 艾滋病 761 301 病毒性肝炎* 6971 7 甲型肝炎 61 0 乙型肝炎 5318 4 丙型肝炎 1482 2 丁型肝炎 1 0 戊型肝炎 90 1 未分型肝炎 19 0 脊髓灰质炎 0 0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0 0 麻疹 5 0 流行性出血热 14 0 狂犬病 0 0 流行性乙型脑炎 0 0 登革热 2 0 炭疽 3 0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 157 0 肺结核 3927 30 伤寒和副伤寒 21 0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1 0 百日咳 72 0 白喉 0 0 新生儿破伤风 0 0 猩红热 52 0 布鲁氏菌病 16 0 淋病 198 1 梅毒 2938 0 钩端螺旋体病 3 0 血吸虫病 9 0 疟疾 4 0 人感染H7N9禽流感 0 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610 0 丙类传染病合计 9624 0 流行性感冒 5536 0 流行性腮腺炎 607 0 风疹 7 0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22 0 麻风病 1 0 斑疹伤寒 5 0 黑热病 3 0 包虫病 48 0 丝虫病 0 0 其它感染性腹泻病 2963 0 手足口病 432 0 注:*病毒性肝炎的发病数、死亡数为甲型肝炎、乙型肝炎、丙型肝炎、丁型肝炎、戊型肝炎、 未分型肝炎报告发病数、死亡数的合计。 **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死亡数据不作为传染病死因顺位依据。 ***不含29例港澳台和8例外籍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