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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依法执业自查 落实机构主体责任

【发布日期:2020-12-31 】 关闭

为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落实,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及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实施意见,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总队充分利用智慧卫监平台开展线上线下自查,全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有序推进实施。

年初,省总队全面完成医疗机构自查系统建设参数制定,结合我省实际,科学设计完成我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一票否决指标、关键指标、重点指标和一般指标等指标项目。医疗支队与信息中心共同完成平台相关功能设置。并选取7家单位完成试点运行。总队同时还制作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模版供协会及医疗机构参考使用,全省有1100余家医疗机构开展了依法执业承诺并对外公示,其中委管单位全部完成了依法执业承诺对外公示。

在国家下发《医疗机构依法自查管理办法》后,总队及时代省卫生健康委起草了实施意见,保证自查管理办法落地执行。10月,组织委管单位依法执业培训班,全省医疗机构同步在线视频培训370余人,专题讲解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指引和自查系统功能等。总队还在后期为相关单位提供了依法自查线下专题讲座。

10月,总队启动了委管单位依法执业资质线上自查,17家机构完成该项目自查;12月,再次组织委管单位开展限制类技术依法自查,已于1225日全部完成。截止1225日,全省监督机构发起自查1246户次,已完成692户次,医疗机构自行发起2977户次。此外,总队还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重点问题组织开展了委管单位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使用情况线下自查,进一步摸清委管单位大型医用设备配备及办证情况,促进医疗机构依法开展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使用管理。

下一步,省总队将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省卫生健康委要求,继续深入、有序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完善和优化智慧卫监平台功能,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单采血浆站和血站依法执业自查。压实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推动医疗机构形成自主监管内生动力,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不断提升,内部管理机制更加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