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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总队废旧物资转让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02 】 关闭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总队现有一批报废物资拟进行处置,涉及物资有塑钢窗、卷帘门、变电设备等。现公开邀请有购买意愿的公司或个人书面报价竞标。转让方对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真实、准确、有效。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总队。

2.转让标的:转让物资基本情况见附件(资产评估报告)。

3.转让最低限价:11486

4.物资存放地点:大学路10号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总队。

二、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事业法人、自然人。

三、转让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处置的物资在转让方存放现场移交,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2.本次报价仅为物资转让费,物资的装车费和运输费及其余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可在资产转让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转让物资,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若有质疑须在资产转让公告截止日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资产转让范围、数量并认可转让的标的现状及相关要求。

4.意向受让方递交报价函即认为完全接受该转让公告的全部条款。

5.中标受让方在接到中标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物资转让合同》。

四、公告期限

公告截止时间:20207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五、参加方式

1.意向受让方在转让公告截止期内携带相关资料到转让方地点递交报价资料,过期不再受理。

2.报价资料:营业执照(个人参与报价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格式自拟)。请意向受让方以邮寄或其他方式向转让方递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签名,且注明“20207815:00前不得拆封”字样,逾期送达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3.中标受让方应在合同签订3个工作日内,将物资转让款存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4.物资转让款打入转让方账户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物资交接。

六、确定中标方,签订转让合同

根据高价中标原则,由转让方内部组织评审会议,确定各转让物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接到中标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与物资转让方签订《物资转让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合同者视为放弃本次竞标,并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转让合同,依次类推。本次竞标候选人的报价,不得低于公告的低价。若全部报价均低于底价,我单位有权取消本次竞价事宜,重新发布竞价公告。

七、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大学路10号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总队407联系人:高老师, 咨询电话:028-65277022

八、所有竞买信息及结果情况,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二级网页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总队主页发布(http://wsjkw.sc.gov.cn/scwsjd/zdindex.shtml

九、本公告由总队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资产评估报告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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