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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适应新形势 找准把牢着力点

【发布日期:2022-06-15 】 关闭

——省总队举办全省医疗监督综合培训班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卫生服务综合监管,提高基层执法人员医疗、妇幼、医疗美容监督执法能力,省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于2022年6月8日至10日在成都举办了全省医疗监督综合培训班。省总队纪委书记段炜同志出席开班仪式,全省21个市州及科学城监督执法机构相关负责监督员共计45余人参加培训。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药事药学部主任何琴,从概述、用药立法情况、案例分析、必要条件、医疗机构审批评估流程、监督管理等方面讲解了超说明书用药,为执法人员开展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方面的监督提供了思路,是执法监督的亮点、难点。

    省总队医疗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徐泽斌,重点围绕《四川省医学检验实验室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指引》讲解了机构人员资质、医疗器械、试剂管理、实验室生物安全、医废处置、质量控制六个方面的核酸检测实验室依法执业监督检查要点;同时分享了核酸检测实验室的实际检查方法。

    省总队医疗执法支队李丹老师,详细讲解了医疗美容行业现状、相关法律规范和依法执业要求与违法行为处理,着重强调了医疗美容机构执业六要点,并对检查要点、违反条款、处罚依据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整形外科主任医师叶飞轮,从非法医疗美容实际案例出发,对整形美容常见误区、常见美容手术、并发症等方面进行了妙趣横生的讲解。

    成都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赵霖,从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角度对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的区别、涉医生活美容场所的常见表现形式和典型特征、相关法律依据方面,特别是对违法行为的案件办理作了精准详细的授课。同时,对成都市医美违规典型案例进行了精彩的分析。

    省总队医疗执法支队支队长周琴,从卫生执法的视角,对新修订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概述、机构执业登记与备案、告知与知情同意制度进行了新旧对比、多法对照的讲解;同时,对无证行医查处、出卖转让出借证件、超范围执业、任用非卫、出具虚假证明等相关规则进行了重点解读。

    省律师协会医药专委会主任吴迪,结合医疗相关案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适用范围、“必要个人信息”的界定、个人信息的处理条件、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重点阐述。

    省总队医疗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周莹,从概念、管理、基本标准、执业要点、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文件等方面讲解了产前诊断(筛查),对《产前超声检查指南》《超声产前筛查指南》涉及的相关监督要点进行了重点剖析;同时,对近年来产前诊断相关案例进行了分享和解析。

    本次培训班课程内容紧密、授课师资丰富,通过理论讲解、案例剖析、现场答疑等授课形式,紧跟卫生监督工作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为基层执法人员做好今后的医疗监督工作坚定了信心、拓宽了思路、明确了方向和着力点,有效提升了基层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省总队同时通过腾讯会议,组织全省相关医疗监督员在线上同步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