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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医疗保障局出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阶段“纾困解难·医保十条”工作措施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23-01-13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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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贡市医疗保障局出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阶段“纾困解难·医保十条”工作措施,全力维护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医疗保障。

据悉,“医保十条”包括保障医疗机构收治患者、减轻医疗机构救治压力、加强医保公共服务三个方面,具体举措为助力紧缺药械供应保障、支持中药类医院制剂纳入医保报销、允许医疗机构跨科室跨专业实施救治、放宽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总控管理、预拨医疗机构救治费用、加大医保基金快审快拨力度、加快药械集采结余留用资金拨付、鼓励群众线上就医问诊、支持便民发热诊疗服务站联网结算、加大医保事项“帮办代办”和“不见面办”服务。

“医保十条”明确提出,经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可调剂使用的退热、镇痛、止咳等功能的中药类医院制剂优先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持跨统筹地区调剂使用的中药类医院制剂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医疗机构优化科室设置,允许跨科室、跨专业合理收治重症患者,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等设置的发热诊室(门诊),按规定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管理,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不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及一般诊疗费总控管理。

“医保十条”明确提出,要鼓励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程序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实现挂号、问诊、购药一体化的医保线上结算,实现定点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与线下医疗服务执行相同的目录、医保支付类别和支付标准。同时,要充分依托群众身边的基层医保经办服务点,实现医保事项“就近办”,对现场不能办结的,实现帮办、代办。加强四川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四川医保APP宣传推广,推动实现高频医保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等“不见面”办理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