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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无偿献血无私大爱星级评定意见》的通知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18-06-07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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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省血液管理中心:

为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推动我省无偿献血事业向前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和《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我委制定了《四川省无偿献血无私大爱星级评定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6

四川省无偿献血无私大爱星级评定意见

(试行)

一、评定对象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献血的个人,包括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外籍在川人员。

二、评定标准

依据公民自愿无偿献血累计次数共分为五个星级和三个奖项,献全血每200毫升或者机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记为1次。

一星级:自愿无偿献血累计达5次(含)以上的献血者;

二星级:自愿无偿献血累计达10次(含)以上的献血者;

三星级:自愿无偿献血累计达15次(含)以上的献血者;

四星级:自愿无偿献血累计达20次(含)以上的献血者;

五星级:自愿无偿献血累计达25次(含)以上的献血者;

特别贡献奖:自愿无偿献血累计达50次(含)以上的献血者;

杰出奉献奖:自愿无偿献血累计达100次(含)以上的献血者;

终身荣誉奖:自愿无偿献血累计达150次(含)以上的献血者。

三、评定程序

1.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全省无偿献血无私大爱星级评定工作。

2.省血液管理中心负责建立四川省无偿献血无私大爱光荣榜网上查询系统,系统提供信息上传,自动统计、更新、评定升级和公示等功能,以便各献血团体及个人查询和监督。

3.各市(州)卫生计生委每年依据辖区内公民献血情况,筛选符合星级评定标准的公民信息,经审核、公示后上传至四川省无偿献血无私大爱光荣榜网上查询系统。

四、工作要求

1.强化宣传力度。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无偿献血无私大爱星级评定工作宣传工作,引导更多人群加入无偿献血队伍,不断提高社会对无私大爱星级评定的认知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2.严格评定标准。各地要严格把握评定标准,申报个人和集体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已进行评定的,将撤销评定证书

3.加强监督管理参与无偿献血无私大爱星级评定工作的有关人员,在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五、其他事项

本意见的各星级评定为荣誉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