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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动态2017年第9期 宜宾市兴文县大力推进医改 助力精准脱贫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17-09-06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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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文县地处川滇黔结合部,是四川省最大苗族聚居县、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乌蒙山扶贫连片开发省级规划县。现有贫困村46个、贫困人口2.35余万人,因病致贫人口比例高达49%,因病致贫已经成为脱贫奔康路上最大的“拦路虎”。兴文县抓住列为全国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机遇,推进补偿机制、人事分配、管理机制、能力提升等综合改革,以医疗促扶贫,以诊疗保脱贫,为贫困群众按期脱贫、脱贫不返贫提供坚实的医疗保障。

  一、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兜底贫困群众医疗保障 

  一是增医疗投入,减药品加成。将县级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投入、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助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按年均增长10.5%执行。县财政每年投入3个200万元,分别用于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综合医改示范县建设,100%实现全县所有公立医院药品零差价销售,自改革以来,县、乡、村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近2600万元。二是增报销比例,减自付费用。由县财政全额代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4672人的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实现全县贫困人口全面参保。由县财政出资建立500万元医疗保险大病基金,实施单病种付费相结合的复合式医保付费,医保筹资增长5.1%,患者自付比重下降到10.2%,减轻贫困群众看病负担。三是增超费垫支,减报账程序。实行贫困患者入院时只缴纳部分费用,其余费用由医院垫付等方式,缓解贫困群众垫资治病压力。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在县域内就医产生的费用实现“零支付”,已补偿4304人次,共327万元。 

  二、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口联系落实医疗帮扶 

  一是医疗机构联村。每个贫困村安排一个医疗机构开展对口帮扶,全年常态化到村开展医疗义诊、健康讲座、慰问随访活动,全方位做好医疗保障工作,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干预,实现疾病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不定期回访。二是家庭医生联户。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一医生一护士一公卫”结构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32个,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群为重点服务对象,为3467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了签约服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00%。三是专家名医联诊。落实健康扶贫相关政策,组建医疗巡回联诊小分队,定期巡回到各乡镇、贫困村开展义务诊疗服务,为贫困群众开展中医健康教育、中医健康咨询及中医体质辨识。推广“三帮四送服务”(帮扶乡镇卫生院、帮扶村卫生室、帮扶贫困群众,送医、送药、送检查、送健康知识)巡回医疗服务模式,让主动服务、上门服务成为常态。

  三、配强基层医疗服务资源,便捷贫困群众就医诊疗 

  一是配强基层医疗力量。完善全县15个乡镇卫生院设施,配齐医疗服务力量和设施,在原有的57个贫困村启动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实现每个村都有乡村医生,有效改善农村就医环境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形成了以县级医疗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支柱、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二是提升基层医疗水平。组建2个医疗服务联合体,县级医疗机构派驻79名医生到乡镇、村(社区)执业,依托县级2个省级数字化医院优势,实施省、市、县、乡四级远程联合会诊医疗服务制度,开展远程会诊、远程医学影像诊断、远程手术指导、远程监护等远程医疗服务,大力推行“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县内就诊率由改革前的78%提高到93.5%,县转乡镇由改革前的0.5%提高到3.1%。三是强化宣传争取信任。通过开展评选十大名医、优秀医生、优秀护士活动,建立名医工作室,为贫困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等,进一步扩大医院、卫生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贫困群众就医的信任感和满意度,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 

  四、全面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杜绝贫困群众因病返贫 

  一是全覆盖建立健康档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入户进行健康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针对各阶段人群预防保健工作重点,制定全民健康体检基本项目目录,截至目前,已对全县贫困群众全覆盖建立了健康建档,规范率达98%,对1.25万名贫困户实现了免费健康体检。二是全方位普及健康教育。针对贫困村开办农民夜校,围绕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结合卫生宣传主题日活动,开展举办健教宣传栏、居民健康及疾病知识咨询、讲座和提供宣传资料等健康教育活动。推出“兴文县健康大讲堂”,设置了健康教育专栏43块,开展公众健康宣传、咨询活动320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537次,提升贫困群众健康意识。三是全过程开展健康扶贫。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医疗能力提升、公共卫生保障、卫生人才培育以及生育秩序整治等五大行动,加大贫困群众基本疾病的前期预防、定期排查、早期医疗,减少疾病发生,防止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宜宾市医改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