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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改动态2022年第1期-全省建立“三流合一”药械集中采购新机制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22-05-18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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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医保局建设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工作要求,建成货款资金流、订单信息流、货物物流“三流合一”的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对全省药械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实行一体化管理,对促进药械价格回归合理水平、规范医药购销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出台四项政策,为全面推广平台提供基础支撑

一是印发完善药械集中采购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全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用药械必须全口径通过新药械采购平台进行采购,同时将原五类药械挂网采购模式简化为集中带量采购、联动全国最低挂网价采购、备案采购三类,防范医药企业窜换模式进行涨价。二是印发实施方案及配套细则,组织对原平台1.47万条药品和48.95万条耗材产品按新政策进行类别调整,挂网均价较原采购模式分别下降15%、21%。三是印发关于做好平台集中支付结算药械货款的通知、药械集中采购货款在线结算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在平台上设立资金监管账户用于监督医药机构与医药企业之间的货款收付业务,对药械采购货款在线结算流程作出明确规定。

二、布建六大功能,积极提升药械采购管理服务效能

一是线上办理药械挂网申请。以国家医保药品、医用耗材信息编码为支撑,按月为企业开展新增产品挂网申报服务,推动相关药械产品加快进入临床。二是线上开展药械交易结算。研发CA签章、线上签订合同、在线支付货款、货款在线预付等功能,推动招标采购简便易操作、交易结算快捷更安全。三是线上监测挂网及采购价格。建立药品价格信息监测模型,对同通用名药品价格实行红、黄、绿标识管理,推动医药企业精准报价,促进医药机构规范采购。四是线上开展购销行为信用评价。建立医药企业诚信经营考核机制与档案,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推动医药企业诚信经营、良性发展。五是线上监测药械购销行为。建立采购、结算、供应及短缺预警数据库,对平台数据进行全程监测和智能分析,为监督管理和政务决策提供支持。六是设置最新动态、通知公告、信息公开、采购监管、政策法规等板块,提供实时政策咨询和公共服务。

三、建立两个机制,推动解决医药购销回款难问题

一是建立医保结算费用预付机制。医保、财政、卫生健康三部门联合印发基本医疗保险结算费用预付管理办法,向管理规范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前预付一定数额的基本医疗保险结算费用,对纳入“三流合一”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适当提高预付比例,推动缓解医疗机构资金运转压力,并提升其纳入平台管理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四川省本级医保经办机构已向37家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69亿元。二是建立药械采购货款在线结算机制。在平台设立资金监管账户,全流程监测药械交易、配送和付款等信息,督促医保经办机构在购销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集中带量采购货款,督促医药机构对非集中带量采购药械落实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货款政策。截至目前,首批纳入平台管理的18家省管公立医疗机构在线结算货款金额达到0.85亿元,医药企业回款难问题开始逐步得到解决。

四、规划三个步骤,逐步实现全省医药机构全覆盖

计划分三个阶段将全省医药机构纳入“三流合一”平台进行管理:一是2021年12月,已将18家省管公立医疗机构作为首批试点单位纳入平台进行管理,并同步启动采购货款在线结算等工作。二是计划于2022年下半年开始,在总结省管公立医疗机构试点经验基础上,以各统筹区为单位,加快将全省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平台进行管理,力争至2023年底前实现对全省公立医疗机构的全覆盖。三是探索根据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将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平台进行管理,最终实现对全省各级各类医药机构的全覆盖。

当前,通过平台采购药械的医疗机构数量达到6500家,参与平台采购的药品、耗材生产企业达到4200家、经营企业达到5770家,挂网药品数量达到23600个,挂网耗材数量达到8407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