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过前期立项评审,我委拟订了《2021年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第一批)》(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7日内(2021年8月12日至8月18日)书面反馈至我委药物食品处。
联系人:李 庆
电 话:028-86135820
地 址:成都市上汪家拐街39号
附件:《2021年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第一批)》(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