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被处罚单位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日期
1
绵阳安州单采血浆站
绵阳安州单采血浆站血浆储存、超低温冷库温度记录不符合相关规范,违反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七)项、《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六)项
警告,罚款72000元
2018.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