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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卫生计生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18-07-17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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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卫生计生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科学城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总队:

   为做好2018年下半年卫生计生监督抽检工作,结合《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卫生计生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川卫办发〔2018〕10号)(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做好下半年监督抽检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履职,按时完成监督抽检工作任务

(一)及时组织实施。

2018年下半年监督抽检任务已完成系统抽取,并通过省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平台下达,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及时组织监督机构接收任务并实施。

(二)按时上报结果。

各地要按《通知》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8月15日前完成游泳场所监督抽检信息报送工作;10月20日前完成下半年监督抽检信息报送工作,并报送工作总结。

(三)加强结果应用

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当地官方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问题、线索要及时通报和移送。对于2017年监督抽检中学校课桌椅配备(合格率75.98%)、黑板照度(合格率77.27%),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水质消毒设施设备(合格率69.43%),二次供水蓄水设施定期消毒(合格率19.11%),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中开展水质自检(合格率67.99%)等合格率较低的项目,要加大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二、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环节监督检查

根据2018年上半年我省监督抽检检查情况,各地在开展2018年下半年监督抽检时,要重点加强以下内容监督检查。

(一)公共卫生方面。加强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水厂水质自检、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情况;加强学校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课桌椅配备、黑板照度,学生健康体检及建档情况,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定期清洗消毒情况;加强公共场所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顾客公共用品用具按照规定清洗消毒情况,按规定开展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二)医疗卫生方面。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疗文书管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抗菌药物、医疗器械、处方、病历和医学证明文书管理情况;加强放射诊疗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设备及配套设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监督检查。

(三)传染病防治方面。加强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情况,

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情况,接种前告知和询问情况,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登记和报告记录情况,购进、接收疫苗时索取相关证明文件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建立预检、分诊制度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并符合要求、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机构集中处置情况监督检查;加强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督检查。

三、加强督导,提高监督抽检工作质量

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开展对县(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2018年上半年监督抽检完成情况的督导抽查,随机抽取系统显示已完成的监督抽检任务,现场核查是否开展监督抽检,系统填报信息与现场监督检查情况是否一致,系统填报已关闭单位是否确实关闭,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处理等,确保监督抽检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我委将适时随机抽取市(州)组织开展督导抽查。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