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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开学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19-02-18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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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开学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科学城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总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也是结核病、水痘、麻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脑膜炎等传染病高发期。为切实做好春季开学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营造良好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有效防范流感等各类传染病暴发流行,保障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现就做好春季开学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高度重视春季开学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认真组织监督、疾控机构切实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学校做好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督促学校加强管理,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卫生应急保障预案,采取措施消除卫生安全隐患,有效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二、强化部门协作,突出检查重点 

各地要积极主动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协作,加大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辖区内学校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情况,确保检查实效。检查和指导学校做好自备供水、管道分质供水、二次供水设施卫生防护、水质消毒和检测等卫生管理工作,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督促学校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做好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严格执行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晨检、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登记、疫情报告等规定,严防严控各类传染病在学校暴发流行加大检查指导力度,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卫生安全隐患并将监督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强化整改落实,务求工作实效

各市(州)要加强对县(市、区)开展春季开学学校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等监督检查工作业务指导,特别对2018年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中发现问题或给予行政处罚的学校要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同时,要充分发挥学校卫生综合评价抓手作用,确保春季开学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取得实效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总队要加强对全省学校卫生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