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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情况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21-12-31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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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全省共随机监督抽查单位(产品)33090户(个),共查处违法案件2185件,罚款591.58万元。
  一、医疗卫生随机监督抽查情况
  (一)医疗卫生方面。2021年全省“双随机”医疗卫生专业共检查医疗机构2780户。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不合格,医疗器械、抗菌药物使用管理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医疗文书管理不符合要求,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书写和保存不规范。医疗机构资质不合格,超机构执业范围执业、使用不具备资质人员开展诊疗活动、未经备案开展专项技术等。查处违法案件79件,罚款48.43万元。
  (二)职业卫生方面。2021年全省“双随机”职业卫生专业共检查7148户,其中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7049户,职业病诊断机构1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39户,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8户,职业健康检查机构41户。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警示和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不符合要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不完善;未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疑似职业病、职业病的告知、通知、报告等。查处违法案件456件,罚款384.53万元。
  (三)放射诊疗方面。2021年全省“双随机”放射卫生专业共检查835户。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落实不到位,放射诊疗场所及其防护措施、放射诊疗设备及配套设施管理维护不到位,警告标识不符合要求等。查处违法案件31件,罚款20.48万元。
  (四)血液安全方面。2021年全省“双随机”血液安全专业共检查33户,其中一般血站14户,单采血浆站19户。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血站卫技人员比例不达标,执业医师偏少,护士对献血者进行健康体检;单采血浆站信息化水平不足,身份识别系统建设及运行存在漏洞,信息互联互通不够,不能及时有效发现和杜绝供浆员交叉献血供浆、跨区供浆行为和屏蔽阳性献血(浆)者等。
  (五)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方面。2021年全省“双随机”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专业共检查977户。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规章制度不健全,终止妊娠药品出入库、受术者身份证明信息存在登记、查验、使用记录不完整,医疗文书管理不规范,手术知情告知内容不规范等。查处违法案件4件,罚款2.6万元。
  二、公共卫生随机监督抽查情况
  (一)公共场所卫生方面。2021年全省“双随机”公共场所专业共检查10929户。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经营规模较小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意识淡薄,存在卫生管理档案资料不完善,卫生制度落实情况记录不规范,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保洁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游泳场所池水检测合格率不高,不合格指标主要为池水余氯、菌落总数、尿素等。查处违法案件803件,罚款51.53万元。
  (二)学校卫生方面。2021年全省“双随机”学校卫生专业共检查1896户。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学校因病缺勤追踪记录不完善;直饮水设备相关索证及维保清洗消毒记录不健全;学校教学环境抽检合格率偏低。查处违法案件444件,罚款0.16万元。
  (三)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方面。2021年全省“双随机”生活饮用水专业共检查6003户(个),其中集中式供水单位606户,涉水产品生产单位31户,涉水产品经销单位485户,现制现售水经营单位910户,网店20家,二次供水设施2306个,在用小型集中式供水乡镇1645个;检测产品1341个。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乡镇小型集中式供水水质净化设施简陋且日常维护维修不到位;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记录不规范,水质检测项目不全等;现制现售水经营单位存在安装不符合要求、信息公示不符合规定和水质检测不合格的情况等。查处违法案件236件,罚款69.86万元。
  (四)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方面。2021年全省“双随机”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共检查31户。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未建立健全依法生产相关管理制度,未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和保存餐具饮具出厂检验记录台账、未随附消毒合格证明、餐饮具包装标注相关内容不合规等。查处违法案件3件,罚款0.1万元。
  三、传染病防治和消毒产品随机监督抽查情况
   (一)传染病防治方面。2021年全省“双随机”传染病防治专业共检查2337户。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基层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意识较差,报告的及时性、规范性不符合要求。医疗机构未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医疗废物转运不及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培训考核资料不齐备、致病性菌种实验后的处置记录不完善、冷链保存的药品药剂和标本温度监测记录不规范、未设置门禁系统等。查处违法案件127件,罚款13.39万元。
  (二)消毒产品方面。2021年全省“双随机”消毒产品专业共检查生产企业121户,抽检消毒产品177件。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生产企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产品批次检验不能严格落实,特别是纸巾(纸)类生产企业,未设置卫生质量检验室,出厂产品未经卫生质量检验,无检验合格证等。抗(抑)菌制剂违法添加氯倍他索丙酸酯等禁用物质,产品标签或说明书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标注疾病名称或症状、标注与药品类似用语、明示暗示疗效等。查处违法案件2件,罚款0.5万元。

  附件:省级2021年随机监督抽查单位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