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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厅“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文件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13-05-28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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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卫主题教育发〔2013〕13号
 
关于印发全省市州医药卫生系统开展“实现
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
主题教育活动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现将《全省市州医药卫生系统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指导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四川省卫生厅“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
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代  章)
2013年5月23日
                                                  全省市州医药卫生系统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
                                                                                                        指导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在全省广泛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川委发〔2013〕8号)和《四川省医药卫生系统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意见》(川卫主题教育发〔2013〕1号)精神和要求,制定本指导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了解市州医药卫生系统贯彻落实省委和省卫生厅关于主题教育活动的有关情况,针对卫生系统行业特点,结合各地不同单位、不同层面、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实效性和指导性的意见,指导督促市州医药卫生系统创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对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经验和有益做法及时反馈厅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予以推广。
二、工作形式
(一)分类指导。
将主题教育活动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相结合,与即将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相结合,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结合,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工作相结合,紧密结合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单位实际进行分类指导,建立市州专题工作联络员队伍,建立卫生厅与市州联络员一对一联络关系,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qq群等形式,确保信息报送和上情下达及时、准确、畅通,及时了解市州主题教育活动领导机构、工作机构、活动方案情况,及时掌握各地活动动态,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对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经验和有益做法及时反馈厅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编发简报予以推广。
(二)实地指导。
实地指导主要是实地走访成都、南充、宜宾、雅安等四个与抗震救灾、医改、和谐稳定有关的重点联系市州医药卫生单位,了解其建立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制定活动方案情况,发现具有普遍宣传、推广意义的典型经验,编印主题活动专报、简报等予以推广,具体指导形式是:
1.听取汇报。
听取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主要做法、经验、成效及存在问题等。
2.查阅资料。
按照主题教育活动相关内容查阅各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相关资料。
3.现场督导。
实地检查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单位(每个市州2-3个单位),具体了解其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发现典型经验。
三、工作安排
(一)分类指导。
分类指导作为日常工作,根据工作职责和人员分工,分别实施。徐斌同志负责全省市州医药卫生系统主题教育活动指导工作的具体指挥安排。刘亚波同志负责日常工作,重点联系成都、南充、雅安等地。陈光纬同志负责内外联络、协调;起草工作周志;有关文件的收发、处理、督办和会议记录,并整理、归档。苏晓平同志负责收集、整理各市州医药卫生系统主题教育活动建立领导机构、工作机构、活动方案情况,联系督导德阳、绵阳(含科学城)、广元、遂宁、广安、达州、巴中、阿坝、甘孜等地。刘锋涛同志负责收集整理市州医药卫生系统主题教育活动中具有普遍宣传、推广意义的典型经验,编印主题活动专报、简报;联系督导眉山、乐山、宜宾、资阳、内江、自贡、泸州、攀枝花、凉山等地。
(二)实地指导。
实地指导时间定于5月下旬至6月中旬左右。
1.第一次指导:5月30日至31日。
组 长:彭  杰  副巡视员
成 员:刘亚波  副处级监察员
苏晓平  副调研员
指导单位:南充市
2.第二次指导:6月5日至6日。
组长:杜 波  副厅长
成员:徐 斌  处长
刘锋涛  主任科员
指导单位:成都市
3.第三次指导:6月13日至14日。
组长:彭  杰  副巡视员
成员:刘亚波  副处级监察员
苏晓平  副调研员
指导单位:宜宾市
4.第四次指导:6月20日至21日。
组长:杜 波  副厅长
成员:刘亚波  副处级监察员
刘锋涛  主任科员
指导单位:雅安市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
根据不同单位、不同情况、不同层面,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为重点进行分类指导。
(二)加强指导。
督促市州加强对县(市、区)医疗卫生单位专题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在指导中发现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的单位,要督促其进行整改落实。
(三)挖掘典型。
注重挖掘和收集各地创新性有益做法,推出典型经验。

抄送:省委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组、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厅领导、机关各处室。
省卫生厅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