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起步于2017年,扩面于2019年,重点推进于2022年,2024年川渝两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现省内互认、地区互认、川渝互认“三并轨”,互认项目、互认范围、互认标准“三统一”。截至2024年底,全省开展互认的医疗机构共3236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100%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2024年全省互认1074.42万例次。目前,可通过共享调阅信息平台和纸质报告单、影像图片两种方式互认。成都、绵阳、内江、自贡、达州、广元、甘孜州等16个市州建成市级共享调阅信息平台,可以通过信息平台跨机构共享调阅及互认。其余未建成共享调阅信息平台的市(州),患者在开展互认的医疗机构就诊时,出具完整的标注“HR”互认标识的纸质报告单和影像图片,医务人员可根据患者提供的报告单或影像图片,在达到诊疗安全的前提下,予以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