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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厅关于申报2012年卫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11-12-23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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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卫办发〔2011〕840号)

各市(州)卫生局、厅直单位、有关单位:
面向农村和基层推广卫生适宜技术,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服务能力,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要求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为进一步加强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我厅将加大对于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的支持力度,继续对批准立项推广的项目单位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列入2012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请你们积极推荐和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广项目的基本条件
(一)该技术必须先进、成熟、安全、有效、经济,适合县级及以下基层卫生单位应用。
(二)该技术已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2年以上,并取得良好效果。
(三)与推广技术配套的产品,必须是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生产并允许进入市场的,含药品、生物制品、医疗设备的推广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严格审核产品质量及合法性。
二、申报推广项目须报送的材料
(一)填写《四川省卫生科技成果、农村卫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报书》(可在省卫生厅网站重点栏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版块下载,网址:wsjkw.sc.gov.cn)。
(二)申报推广项目的主要技术资料、鉴定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配套产品的市场准入文件、已推广应用证明等。
(三)以上材料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三、申报材料请于2012年1月15日前报四川省卫生厅科技成果推广办公室
地址:成都市上汪家拐街39号
邮编:610041
联系人:何 博 张筱烽
电话:(028)86131439 86131874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