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卫推广办〔2011〕4号
各市(州)卫生局 :
“肺心病急性发作期中西医结合综合治疗方案项目推广”属于卫生部2008年公布的“十年百项”第二轮第八批推广项目,也是四川省卫生厅2009年公布的全省卫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该项目通过长期临床实践,采用中西医结合治疗方法,形成了中西医结合治疗综合方案,针对肺心病急性期进行规范治疗,对基层肺心病中西医结合治疗具有很好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该适宜技术的推广力度,面向基层医疗机构推广该技术,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关于下达2009年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川卫办发〔2009〕176号)精神,经研究定于2011年4月6日—8日在成都市举办2011年全省卫生适宜技术“肺心病急性发作期中西医结合综合治疗方案项目推广”培训班,培训班将由项目单位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专家主讲(项目技术要点请登陆省卫生厅网站首页科技成果推广栏目查询)。现将有关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卫生局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本地区的卫生适宜技术引进推广工作,积极组织相关医务人员参加该技术的推广培训。
二、培训对象为各市(州)、县(区)综合医疗机构、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诊科、中西医结合内科、中医内科、西医内科等相关医务人员参加。
三、培训班收取会务费(含资料费、继教证书费等)、食宿费等共计730元/人。
四、经培训合格者可获得省级i类继教学分3分。
五、培训报到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1年4月6日—4月8日(4月6日全天报到),共计三天。
培训(报到)地点: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二号桥头)军转大厦(四川省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宾馆联系电话:028—86741638转2132。
市内可乘公交车5路、6路、8路、14路、80路、106路到游泳池站下车即到。
六、参培人员回执务于2011年4月1日前以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上报四川省卫生厅科技成果推广办公室(以便安排食宿)。注:住宿者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
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上汪家拐街39号附1号
四川省卫生厅科技成果推广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6131439、86131874、86133242、86136713 (均兼传真),邮编:610041。
附件:“肺心病急性发作期中西医结合综合治疗方案项目推广”培训班回执表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主题词:卫生 适宜技术 培训 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科技成果推广办公室 2011年3月3日印发
附件:
“肺心病急性发作期中西医结合
综合治疗方案项目推广”培训班回执表
姓 名 | 性别 | 工 作 单 位 | 职务/职称 | 联系电话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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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回执字迹请书写工整,联系方式准确,以便建立参培人员数据库。(此表放大、复印有效)电话:028—86131439、86131874、86133242、86136713 (均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