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经相关市(州)卫生计生委申请,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省医学会组织专家对受理的妇幼保健院,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和《四川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办法》进行了评审,并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公示。我委确定金堂县妇幼保健院为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北川羌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叙永县妇幼保健院、合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
望确定等级的妇幼保健院全面履行妇幼临床和公共卫生职能,持续强化机构规范管理,持续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为妇女儿童健康提供优质服务。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