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员: *** 来信日期: 2026-04-24 类型: 我要留言 编号: 2026042400000051 来信内容: 我是2020级的四川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2020年毕业后完成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于2024年7月通过全科中级职称考试。国发办【2018】3号,以及川卫规【2022】3号文件中(原文第4页)均提到: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去年反应问题后,当地人社及卫健给我的答复是“方案中并未提及聘用到相应岗位,根据省市相关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用,除国家和省有特殊规定的外,需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类别,等级范围内进行。您所就职的卫生院目前没有中级岗位空缺,待单位有专技中级岗位空缺时,事业单位结合实际,采用竞争,择优方式,聘用至相应岗位。”此事便暂时搁置,后面听说“文件中的聘用是不占岗,不受比例限制的”。所以我想向省级相关部门咨询:1.上述文件提到通过考试直接聘用,是否是不占岗,不受比例限制的?还是和我们当地卫健和人社所说“方案中并未提及聘用到相应岗位,所以没有岗位就不聘用”。 办理进程: 已办结 办理时间: 2026-05-06 答复内容: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全科医学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可直接参加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卫生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控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总量,卫生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卫生事业单位应分别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聘用人员,聘用条件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各地区、各部门和卫生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把握政策,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承办单位: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