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员: *** 来信日期: 2026-06-21 类型: 我要留言 编号: 2026062100000023 来信内容: 您好,我想资讯一下,从医院辞职读研究生,期间执业医师没有考核注册,请问再次参加工作还需要参加6个月的培训吗? 办理进程: 已办结 办理时间: 2026-06-28 答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九条规定,“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或者本法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申请重新执业的,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医疗卫生机构、行业组织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规定重新注册。”同时依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5号)》相关规定,“获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或者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医师申请注册时,还应当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感谢您对四川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心。 承办单位: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