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卫函〔2021〕220号 王杭委员: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出台四川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管理细则的建议》(第096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细则,划清跑道,给从业医生一个规范明晰的执业准入的建议 2016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版),明确美容主诊医师需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以及工作年限等要求,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我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工作按照《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未对美容主诊医师从事的临床学科工作经历以及工作年限等进行调整。 据了解,目前北京、浙江等少数省(市)扩大了美容外科项目主诊医师备案核定专业范围。下一步,我委将借鉴北京、浙江等省(市)的工作经验,适时组织专家对我省美容主诊医师备案需具有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进一步细化,以更好地适应医疗美容发展。 二、关于做好规范化培训,对地方主管部门明晰合规培训范围;对美容主诊医师采取定期考核制度;对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政策解读培训的建议 美容主诊医师是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的医师,我省按照执业医师管理和考核要求,将美容主诊医师纳入临床医师规范化进修工作,对执业类别为临床和口腔的一线医师进修进行规范化管理。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执业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每两年一次的定期考核。 2020年7月,我委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培训大纲的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定相关单位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培训工作,并按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落实美容主诊医师的专业培训或进修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能力水平,并积极探索制定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考核、监管等政策。 三、关于遴选出四川省内一批具有接受医疗美容进修医师资格的医院名单,同时进行考核与动态调整的建议 我省从2017年开始开展临床医师规范化进修工作,并将美容主诊医师进修纳入规范化进修管理范围。按照《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临床医师规范化进修工作的意见》(川卫发〔2017〕166号),原则上全省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作为临床医师规范化进修基地,并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予以认定和管理。 目前,我省未单独指定医疗美容进修机构,下一步我省将按照国家工作要求,做好美容主诊医师进修管理,待国家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后,及时调整进修基地管理办法,确保美容主诊医师进修学习实效。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