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卫函〔2021〕210号 刘玉萍委员: 您提出的《创新引领,推动建立临床医学下“健康管理医学”二级学科,打造中国“健康管理医学”品牌高地》(第115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 (一)学科专业设置。为加强健康管理相关学科建设,适应健康服务发展需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中新增了食品营养与健康(授工学学位)、全球健康学(授理学学位)和健康服务与管理(授管理学学位)等专业。 (二)机构及诊疗科目设置。我省于2015年成立省健康体检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于四川省人民医院。根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27号),明确52项一级诊疗科目和142项二级诊疗科目,此后历次修正均未设置“健康管理医学”诊疗科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制定和修正属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权限,非我委权限范围。 (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4〕49号),国家卫生健康委批准设置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37个(其中2020年新增设了重症医学专业),其中西医临床类28个、口腔医学7个、中医类2个,健康管理医学专业未列在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设置权限在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由国家层面统一颁布培训专业基地认定标准、专业培训内容与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批准设置的专业,实行全国统一下达招收计划、结业证书全国统一、各省互认,中央财政予以专项补助。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推动“健康管理医学”学科专业设置。积极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汇报,争取推动“健康管理医学”纳入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积极对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我省健康管理学科发展需要,对全省从业人员多、社会需求量大、专业性强的新兴专业,向国家相关部委争取,增设健康管理相关学历专业。 二是加强“健康管理医学”专业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健康管理机构质量控制管理,指导省健康体检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在必要时下设相关亚专业质控中心,进一步加强各级健康体检质控中心对健康管理机构的专业培训和指导。结合我省健康产业人才队伍实际,会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适时动态调整职称评审专业,打通健康管理相关专业从业人员的人才培养和职业发展通道。 三是争取“健康管理医学”专业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积极向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汇报,争取健康管理医学等新兴专业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鉴于中国医师协会承担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设置的论证工作,建议您积极发挥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分会第五届候任主任委员作用,向中国医师协会建议推动健康管理医学专业的设置和培训工作。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