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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省十三届人大会四次会议第0229号建议的复函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21-12-30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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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卫函〔2021〕118号

何绍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心身医学学科建设的建议》(第022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

根据《健康四川-心理健康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身医学科,鼓励中医医院、社会办医疗机构开设精神科(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为就诊的心身疾病患者提供专业服务。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将心理卫生服务融入临床工作;老年专科医院结合老年人心理特点,主动识别老年抑郁、焦虑、认知功能障碍。目前全省153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成立了心身医学科。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完善心身医学科学科建设。

结合健康四川心理健康专项行动工作,继续做好全省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心身医学科建设工作,到2022年,力争全省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身医学科比例达到30%,到2030年达到80%。已成立心身医学科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加强院内联络会诊,对患有心身疾病的其他躯体疾病患者综合运用药物治疗心理治疗等方法协助其早日康复。

(二)健全心身医学科技术网络。

依托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的省-市-县-镇/街四级精神卫生防治网络体系,建立健全四级心身医学学科建设的纵向技术指导网络和各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与综合医院的横向技术指导网络。依托技术网络,加强心身医学科学术交流和教育培训。

(三)强化心身医学科能力建设。

一是各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在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的同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对常见心理疾病,如抑郁、焦虑和其他严重精神障碍识别能力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团队的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二是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对焦虑、抑郁、失眠、痴呆等常见心理疾病的筛查、识别、处理以及转诊能力。进一步提升各类临床科室医务人员的心理服务能力。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