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卫函〔2024〕145号
龚波委员:
感谢您对全省院前急救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全民急诊知识普及提升计划”的建议》(第1382号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与教育厅、省红十字会以及委内各相关处室会商,并书面调研全省21个市(州)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急诊急救知识宣传普及工作,从多个层面加强急诊急救知识公众宣传普及。一是加强顶层设计、高位部署推动。2020年,我委联合发改、财政、人社、医保等9部门制定印发实施《四川省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建立公众急救培训管理体系,制定培训计划,统一技术标准、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确保培训质量。同时,探索将基本急救技能培训内容纳入中小学教师、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公共交通工作人员、商场及超市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在岗培训,积极开展学生群体急救技能培训,有效提升全人群自救互救能力。二是推进基地建设、提供培训保障。近两年,我委指导各地急救指挥中心加快建设培训基地并配备必要设施和培训团队,定期开展培训工作。攀枝花市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建成“现场急救行动指南”培训基地,引进美国心脏协会(AHA)基础生命支持(BLS)课程。截至目前,省红十字会在全省建立应急救护培训基地82个、救护站25个;“十四五”期间,将支持市、县建设救护培训基地、景区救护站等应急救护培训场所100个的目标,目前已建成66个。三是加快师资建设、扩充急救队伍。省红十字会已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应急救护课程体系,包括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师、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师复训等,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中国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师资证》。截至目前,培训救护师资3852人,开展群众性普及培训697.92万人次。近5年,全省教育系统通过线上+线下的培训模式,累计培训应急救护师资2971人,其中教师995人,占比约33.5%。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线上结合线下拓宽标准化培训渠道,公益急救知识培训零距离传播”建议的回复
一是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利用官微、官网以及抖音等新媒体传播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培育社会公众自救互救意识与能力。利用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集中策划宣传,挖掘应急救护典型事例、典型人物,大力开展宣传传播。其中,成都市参与《出手急救,你也可以》宣传活动录制,泸州市将急救知识普及与宣传搬上公交车视频广告,内江市通过电梯视频累计播放急救知识1874万余次。二是连续8年开展“万名医护走基层”、“健康知识进万家”、“健康知识上高原”等健康宣教活动,累计行程超4万多公里,行经全省40多个县、100多个乡镇,加强急诊急救等医学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养。三是省红十字会录制急救培训课件并在省红十字会综合信息化系统上线,同时开发应急救护培训APP,群众可进行线上注册学习。
(二)关于“推进AED(自动体外除颤器)的大面积普及与急救联动”建议的回复
一是我委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指南(试行)》,成都、内江、德阳、绵阳、攀枝花、泸州、乐山、巴中、宜宾等地持续加强公共场所AED配置和培训工作,印发《成都市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工作方案》《遂宁市2021年市城区公共场所配置AED(自动体外除颤仪)试点实施方案》《宜宾市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心脏除颤器(AED)工作实施方案》等。二是我委积极与教育、体育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推动校园、体育场馆等重要公共场所AED配置工作,其中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校园自动体外除颤仪(AED)配置工作的通知》,省体育局印发《关于做好体育场馆(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工作的通知》。三是指导各地建立AED信息管理平台和查询APP,方便居民紧急情况下快速获取AED位置,将AED使用纳入红十字会、急救中心等常态化培训。成都市建立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使用维护信息管理平台,开展AED使用培训6000多人次;攀枝花市定制开发AED地图,可一键查询、导航直达,开展AED使用培训1万余人次。
(三)关于“加快社会化培育和发展急救技能志愿者服务保障队伍”建议的回复
一是我委积极组织和指导各地各医疗机构开展急救知识“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进企业、进机关)活动,扩大院前急救培训的覆盖面。遂宁市累计开展150余次,培训约2万人;攀枝花市开展普及活动62场,覆盖4万余人,发放急救知识宣传册1万余份。二是成都、绵阳、攀枝花等地率先在招募建立公众急救志愿者扩大急救队伍,开展公益急救培训。各级院前急救指挥中心、红十字会累计培训红十字救护员92.5万人。三是教育部门积极开展急救常识普及教育,推进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组建四川省学校急救教育办公室,成立四川省学校急救教育专家委员会,制定学校急救教育建设与评价标准,构建分层递进的学校急救教育育人体系,指导急救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四)关于“‘善意急救免责’需政府支持与法律保障”建议的回复
一是在院前急救各类培训中,大力宣传普及被称作“好人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让公众学会急救、敢于急救。二是宣传报道医务人员参与紧急救助案例,弘扬医师职业精神,营造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为有力推动群众积极参与院前急救,公安交警明确对社会车辆在急救通行中违规闯红灯、超速、占用应急车道等情况积极收集证据,免于处罚;对为救护车让行而产生的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予以免责,对已经处罚的,提供证据申诉,可撤销处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委将联合教育、公安、体育等部门持续拓宽培训渠道,开展多形式急救培训;加强与红十字会协同,积极争取财政和社会支持,加快AED的配置和监管,培养一批专业救护员和急救志愿者队伍;与宣传部门协同配合,加大《民法典》《医师法》中关于群众和医务人员参与急救免责条款的宣传。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