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党组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3日至12月20日,省卫生健康委党组第一巡察组对中共四川省老龄健康发展中心支部委员会进行了巡察,2024年4月12日,省卫生健康委党组第一巡察组向省老龄健康发展中心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中心巡察整改情况公布。
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组织领导到位
中心党支部切实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召开支委会研究部署,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支部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支委成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整改责任,全面推进问题整改。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分解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和整改时限。
(二)坚持责任导向,层层压紧压实
支部书记切实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部署明确整改方向,主持制定整改方案,主持起草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审核把关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动态监控调度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务实推进整改落实。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及时研究解决整改措施落实存在的问题,带领和定期督促整改责任科室对标对表加快整改,坚决做到真改实改彻底改。
(三)全面深入整改,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举一反三,牵头制定整改措施;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将整改推进情况纳入重点督办内容,支委会专题听取整改工作进度汇报,跟踪推动整改工作。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针对反馈的30个问题制定的87条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其中需要长期坚持的将持之以恒贯彻到工作中。
(一)聚焦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省卫生健康委党组重要工作在中心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严重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省卫生健康委党组重要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形成学习长效机制。二是制定中心理论学习计划,建立年度学习台账,邀请专家开展专题学习,提高学习效率和质量。三是召开党支部(扩大)理论学习会,开展党史学习和党纪学习教育,学习卫生健康方针政策、老龄健康业务知识和财务法律等,参会人员围绕学习内容,并结合自身工作研讨发言。
2.关于“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委党组工作要求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全国老龄健康工作会、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等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研究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等政策要求,将涉及老龄健康政策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中心重点任务中,将贯彻举措列入中心2024年度重点工作台账,并推动落实。二是落实委党组党建工作要求,制定“四级六岗”责任清单、《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方案》,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开展党建工作相关培训,规范工作程序和内容。三是研究制定中心银龄健康工程任务清单和“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台账,有力有序推动落实老龄健康工作。
3.关于“开展党组织重要工作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再次对照主题教育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将应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坚持长期整改,强化结果运用。二是根据老龄健康工作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年度工作任务,制定老龄健康年度重点工作台账并推动落实。三是修订了支委会议事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决策范围及程序,修订新增的制度均上支委会集体研究。
4.关于“制度建设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系统梳理中心现有制度,修订完善《党支部工作规则及议事制度》《会议制度》《“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活动、政策、项目舆情风险评估制度》等管理制度;修订完善《经费审批及报销管理办法》《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内控制度,对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费用报销进行明确;修订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将与政策不符的条款重新梳理订正;所有修订内容均经支委会研究审议通过。二是召开专题学习暨业务培训会,对中心管理制度进行学习培训,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5.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讨论中心重大问题,要求支委会上每位支委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并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完整。
6.关于“领导班子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谨、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一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受党纪处分同志在会上作了检讨反思并明确整改措施;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谈话。二是开展领导班子、支部成员谈心谈话,通过面对面交流,了解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达到凝聚思想、增进团结、激发干劲的目的。
7.关于“资产存在账实不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固定资产开展全面清查工作,理清未入账资产情况,并对系统卡片进行梳理核对更新。二是对照新修订的《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对资产购置、使用、管理等流程进一步规范,严格落实每年组织对资产进行一次盘点清理。同时组织学习国有资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抓好落实。
8.关于“存在财务风险和资金安全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调整会计岗位工作人员,将具有中级会计职务资格人员调整到会计岗位,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实践培养。开展财务知识和财经纪律专题学习,邀请财会专家进行事业单位财务业务知识专题培训,增强干部职工财经纪律意识,提升财会专业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9.关于“制作宣传品验收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中心《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项目验收流程及内容,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对涉及科室及责任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和培训教育。
10.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中心《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重要内容,作为2024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一个专题版块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建立中心《重大活动、政策、项目舆情风险评估制度》,联合8家委直单位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暨网络评论员培训演练,专题学习意识形态领域应知应会知识。三是定期研究分析研判中心意识形态工作,按时上报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题会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制定中心《2024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建立台账、细化年度任务和责任分工。二是制定廉政风险责任清单,绘制职权运行流程图,将职工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公务用车等纳入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制定中心《党纪学习教育计划》,按照“一月两专题”进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并研讨,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联合委直单位开展党纪专题辅导;积极参加党纪知识竞赛及演讲比赛。常态化推进党史学习和党纪学习教育。
12.关于“落实监督执纪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传达落实《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及时上报集中整治情况。二是规范执行受处分党员教育回访工作并记录,报送《四川省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三是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针对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紧盯关键岗位、重要项目开展廉政谈话,筑牢廉洁从业底线。
13.关于“未依法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组成核查小组,对2021-2023年印刷项目采购流程进行审查,重点对采购公告、挂网公开时间、投标文件、开标评标等关键环节进行核查,按年度统计所有印刷项目累计金额均未达到集中采购限额,均属自行采购项目。
14.关于“项目采购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项目需求论证和验收管理,建立完善采购台账信息,将参与投标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投标人代表等重要信息纳入台账管理。二是邀请专家对中心全体人员进行采购业务知识专题培训,内容涵盖全面,强化采购内控管理。三是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印刷定点服务供应商。四是对参与采购活动的中心职工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15.关于“专项资金预算管理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和五项内控管理制度等,邀请专家对资金预算政策知识开展专题培训。加强项目资金议题和方案审核,完善项目资金预算支出明细。资金预算、决算均纳入支委会研究集体决策。
16.关于“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严格落实《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及时调整记账凭证管理人员信息,规范报销凭证审核、管理,确保要素齐全,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定期开展财务工作培训和内部审计,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17.关于“经费审批及报销管理办法以及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制度,做到“无审批、不出差”。二是及时核查清退超额发放的专家讲课费和差旅补贴。三是严格会议费支出审核,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18.关于“公务车管理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梳理公务用车管理风险点,纳入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公务车运行管理台账,对油耗、里程等必要信息严格落实登记制度。
19.关于“突破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购置办公设备,造成资产闲置”问题
整改情况:对中心国有资产开展全面清查,及时更新系统资产卡片,梳理临时借用办公设备并做好登记。对不能正常使用的打印机、电脑、笔记本电脑及时申请报废,优化固定资产和办公软件管理程序,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20.关于“对采购项目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采购台账信息,将参与投标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投标人代表等重要信息纳入台账管理。二是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印刷定点服务供应商,通过招标代理机构规范开展采购工作。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邀请专家对中心全体人员进行采购业务知识专题培训。
21.关于“经费支出违反预算管理规定”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化研究审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确需调整的及时上报调整。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
22.关于“制度照搬照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开展制度“废改立”工作,截至目前,新建制度6个、修订完善4个。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23.关于“班子缺乏系统谋划意识,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学习,将国务院研究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政策举措、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国两会涉及老龄的精神等相关要求落实到中心业务工作。二是开展全省老龄健康工作调研,主动对接委老龄健康处、医政处等处室,协助推进医养结合示范省创建、老龄健康、安宁疗护和护理需求评估员培训等工作。制定银龄健康工程的任务清单和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台账并推动实施,发布《2023年四川省老龄健康状况及服务情况》,开展《“健康四川2030”规划纲要》《四川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老龄健康指标监测工作,完成年度监测报告。承办川渝医养结合联盟首届学术培训班,推动川渝两地医养结合前沿理念、先进服务模式及创新研究成果等深入交流,深入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三是聚焦主责主业深化“1234567”基本发展思路举措,做深做实老年健康监测体系建设、医养结合服务、安宁疗护服务三项核心业务,探索与省内涉及老年健康的高校科研机构以及与川渝医养结合联盟的合作交流。
24.关于“干部选拔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按程序流程组织实施干部选拔工作,严格文档档案管理,工作相关重要资料及时归档,保证存档纸质件的完整性、准确性。
25.关于“缺乏干事创业精气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建引领,以创建示范党支部为契机,提升中心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强化业务学习,通过职工大会、党员大会等学习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提升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知识和专业素质。三是强化内部激励机制,用好“绩效”指挥棒,确保优绩优酬、多劳多得。严肃工作纪律,对中心职工上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核查和通报。
26.关于“缺乏履职尽责担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上汇报,加强探索做实并优化老龄健康核心业务。加强对外交流合作,与10余家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立对口联系机制,派员到机构跟班实训学习,拓展老龄健康服务支持资源。二是在岗位竞聘、职称晋升等方面重点选用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实绩突出的年轻干部,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激励。三是派员参加理论、管理、技能等培训,选派同志至老龄处、省政府办公厅上挂学习,提升各岗位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
27.关于“党支部、工会超期未换届”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党支部和中心工会委员会均于2024年4月底之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并于5月初收到委机关党委批复文件。
28.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中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2024年起,党费由党务人员收缴后,将党费缴入中心账户,由中心账户对公上缴至委机关党委。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29.关于“往期审计发现问题未进行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2021年四川省敬老月系列活动采购宣传物料未经验收小组进行验收且发放清单数量远小于定制数量”问题,一是规范项目验收,完善宣传品记录台账,细化宣传品出入库管理。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针对“中心《合同管理办法》对必要和非必要缺乏明确界定,给实际操作留有自由选择性空间”问题,修订完善《合同管理办法》,对必要和非必要进行明确界定,按照“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
(五)其他方面
30.关于“采购项目违规收取保证金,增加中小企业负担”的问题
整改情况:保证金已于项目验收后退还。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规范中心保证金收取与管理,2022年起已不再收取中小企业项目保证金。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下一步,中心党支部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巩固整改成果,为老龄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切实加强政治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和省卫生健康委党组重要工作部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
(二)从严开展正风肃纪。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保持惩贪治腐定力,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持续开展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集中整治、“锻造硬作风、实干抓落实”作风建设、“警示教育月”活动和“510”廉洁文化宣传月等工作,坚决纠正工作不在状态、推诿扯皮、守摊度日、不思进取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构建老龄健康事业发展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避免“一阵风”式的整改,始终保持重视程度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不断深化拓展巡察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新动力。对已经整改的问题,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对需要长期推进的工作,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问题真整改、彻底整改。
(四)构建常态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省卫生健康委党组重要工作在中心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和聚焦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构建科学详实、务实管用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并严格落实,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巡察整改工作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8-86266080;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四川省老龄健康发展中心综合科(收);电子邮箱:ageinghealt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