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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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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2023年7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国卫体改发〔2023〕23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联合印发《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重点工作任务),安排部署全省近期医改重点工作任务。

二、主要内容

《重点工作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聚焦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强化医改系统集成和高效联动,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提出六部分20项改革任务。

一是创新医疗服务供给体系。提出高标准建设医学医疗中心、优化市县医疗服务模式、增强基层医疗卫生能力、提升中医药特色服务能力4项任务。

二是健全医疗保障体制机制。提出巩固完善基本医保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完善医保支付方式3项任务。

三是规范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提出支持药品研发和医药产业发展、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强化药品供应保障和质量监管3项任务。

四是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出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3项任务。

五是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提出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创新医防协同防治结合机制、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3项任务。

六是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提出深化“三医”联动改革试点、发展壮大卫生人才队伍、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强化医药卫生综合监管4项任务。

三、主要特点

一是按照“创新医疗、健全医保、规范医药”的思路,强化改革举措系统集成和高效联动,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创新医疗,强调推进机制创新、布局创新、模式创新、服务创新,构建有序就医和诊疗新格局;健全医保,强调保基本、多层次、促衔接、可持续,发挥好医保制度的功能和基础性作用;规范医药,强调规范药品研发、生产流通、质量监管、带量采购、合理使用等全过程,健全药品耗材供应保障新机制。

二是维护和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坚持改革与发展同步、激励与约束并重,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强调积极稳妥,兼顾患者、医院、医保等多方诉求;薪酬制度改革强调科学规范,提出“三个严禁”(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薪酬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严禁医院内部科室再次进行核算分配);医院高质量发展强调精细化管理和绩效考核,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严格控制公立医院盲目无序扩张,规范分院区设置。

三是突出以“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为引领,提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定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将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情况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出台心血管病、重症等专业省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规范推进省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坚持规范化网格化布局,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5G+医疗健康”远程应用体系覆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疾控中心和有条件的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