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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学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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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7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学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医学科技项目是支持卫生技术人员创新创造、推动医学技术创新、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手段。2006年,原省卫生厅印发《四川省卫生厅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川卫办发〔2006〕163号),实施行业科技项目近20年来,对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科研能力,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起到了“苗圃”培育促进作用。根据“立改废”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创新,为争取省部级、国家级高层次科技项目培养团队、奠定基础,对照国省相关文件要求,并在调研外省先进工作经验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修订形成《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原《管理办法》共6章,17条,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6章,40条,包括“总则、管理职责、申报与立项、实施与过程管理、验收与成果管理、附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则。阐明项目的设置依据、功能定位,对项目的管理模式、项目类别、经费管理、联合共建等内容进行规定。

(二)管理职责。明确省卫生健康委、市(州)卫生健康委和项目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对信息化管理和档案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三)申报与立项。规范了指南发布、项目申报、项目审核推荐、项目受理、项目评审、项目预立项、项目公示、任务书签订等程序,对项目单位条件、项目组人员条件、申报限制条件作出明确规定。

(四)实施与过程管理。对项目的实施周期、分工负责、检查评估、项目变更、重大事项报告和科研诚信管理等作出规定。

(五)验收与成果管理。对项目的验收评价、验收方式、验收组织、验收节点、验收结论作出规定,明确项目处置及处置规则,并对成果标注、成果产权问题进行说明。

(六)附则。明确《管理办法》的解释主体和施行时间。

三、主要变化

《管理办法》将“科研课题”调整为“科技项目”,外延更宽、范围更大,修订后的内容定位更加科学、分类更加合理、目标更加明确,更加符合当前科技体制改革和科研范式转变要求,有利于进一步集聚行业科技资源和力量。

一是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坚持“四个面向”,围绕科技体制改革后的新形势、新要求,紧扣以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明确委级科技项目的功能定位和管理模式,并鼓励开展联合共建。

二是进一步规范组织管理。明确了省、市、单位的三级管理职责,细化项目从申请、评审、实施到验收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流程和要求,新增指南发布、验收评价、成果产权、科研诚信管理等内容。

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坚持目标导向、任务导向、结果导向,改变过去一定程度上“重立项、轻管理”的工作模式,明确提出“任务书”签订要求和项目分类验收规定,对项目终止和撤销以及相关处置措施作出明确规定。

(相关链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学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