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泸州市、绵阳市、遂宁市、宜宾市卫生健康委,省疾控中心:
2019年12月,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评审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组,按照《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细则》(川卫办发〔2018〕65号)要求,对宜宾市、大邑县、彭州市、泸县、涪城区、射洪县和大英县疾控中心开展了现场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经委党组会审议,现批准宜宾市疾控中心为三级甲等疾控中心,涪城区和射洪县疾控中心为三级乙等疾控中心,大邑县、彭州市、泸县和大英县疾控中心为二级甲等疾控中心。
希望以上疾控中心再接再厉,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巩固创建成果,完善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