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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批准宜宾市疾控中心等疾控机构等级的通知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20-04-27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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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泸州市、绵阳市、遂宁市、宜宾市卫生健康委,省疾控中心:
  2019年12月,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评审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组,按照《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细则》(川卫办发〔2018〕65号)要求,对宜宾市、大邑县、彭州市、泸县、涪城区、射洪县和大英县疾控中心开展了现场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经委党组会审议,现批准宜宾市疾控中心为三级甲等疾控中心,涪城区和射洪县疾控中心为三级乙等疾控中心,大邑县、彭州市、泸县和大英县疾控中心为二级甲等疾控中心。
  希望以上疾控中心再接再厉,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巩固创建成果,完善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