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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4-01-09
  • 发布日期: 2024-01-10
  • 文  号: 川卫医政函〔2024〕9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设置四川省医学中心的通知

川卫医政函〔2024〕9号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学城卫生健康委,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委直属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加快推进我省医学中心建设,按照《四川省“十四五”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实施方案》要求,我委启动了四川省医学中心申报工作。经初步遴选、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综合评定,我委研究决定以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为主体设置省医学中心,形成省域协同、优势互补模式,提升大病重病救治能力,推动我省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川省人民医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作为省医学中心的责任主体,负责中心日常管理,要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投入一定经费和专门人员,根据其功能定位,严格按照建设方案要求,对标对表扎实推进建设工作,推动省医学中心尽快投入运行并落实职责任务。我委将进一步健全考核和退出机制,适时对各医学中心开展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