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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607号提案的复函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24-10-28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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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卫函〔2024〕181号

陆志明委员:

您提出的《加快建立全省“检验检查互认平台”建设,切实做好惠民便民举措,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第060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基层卫生事业建设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自今年起,实施“基层关键设备升级”三年行动。到2025年底前,除甘孜、阿坝外,所有县级医疗机构按照三级医院标准配齐关键设备,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全部配齐CT和彩超,一般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配齐DR和急救车,村卫生室普遍配备心电、制氧、理疗等设备;二是开展乡村卫生人才振兴培训和“三州”执业(助理)医师考前培训。培训乡村医生2000人、县乡村卫生人才300人、民族地区医药人员500人、全科医生转岗800人、“三州”县乡医疗机构设备操作员200人、“三州”执业(助理)医师培训500人。

二、关于医疗机构间检验检查结果共享调阅

一是联合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四川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其中明确提出四川省临床检验结果互认项目16项,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项目53项,明确互认检验报告单模板、互认标识和质控标准,梯次部署2022年到2025年工作任务;二是将省级检查检验结果共享调阅工作纳入全省卫生健康信息化集约集成建设规划统筹推进。到2024年底,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基本实现检查检验结果跨机构调阅。到2025年底,依托省级、市(州)级检查检验结果共享调阅系统,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实现跨机构、跨区域检查检验结果共享调阅。

三、关于电子病历系统改造方便医生调阅检查结果和影像资料

一是大力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组织医疗机构参与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及国家互联互通应用成熟度评价;二是制定《四川省影像检查信息共享调阅数据采集标准(试行)》《四川省检验信息共享调阅数据采集标准(试行)》《四川省检查检验结果共享调阅医疗机构对接标准(试行)》《四川省检查检验结果共享调阅平台对接标准(试行)》等系列标准,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建成检查检验结果共享调阅平台,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实现互认项目重复检查检验精确提醒、检查检验信息快速调阅。截至目前,全省207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实现检查检验结果跨机构调阅,累计跨机构调阅100.8万余次。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