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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608号提案的复函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25-12-26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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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卫函〔2025〕127号

陈勋委员:

您提出的《优化医疗服务供给,进一步提升看病就医满意度》(第0608号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会同省医保局进行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定期名医义诊”的建议

按照国家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工作要求,我委已连续多年定期组织省内名医赴老少边穷、革命老区开展“送医下乡”义诊活动。2025年1月20-22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等10家医疗卫生机构的20名知名专家,在德阳绵竹市、中江县,内江资中县、东兴区与当地医务人员携手组成爱心服务团,开展“四川省第二十二届卫生下乡爱心服务团义诊”活动,为广大群众免费提供现场义诊、送药等医疗服务,为乡村百姓的健康保驾护航。

二、关于“开放夜间门诊,优化周末门诊、节假日门诊”的建议

我省大部分三级综合医院就诊患者较多的门诊科室,均开设有延时门诊、周末门诊及节假日门诊,医护人员轮流值班,最大程度满足广大就医群众的就诊需求。以儿科为例,结合今年启动的为期三年的“儿科卫生服务年”,我委要求在学生假期和季节性疾病高发期,医疗机构要普遍建立患儿就诊等候时间监测机制,开展等候时长预警,根据需求,有效统筹调度儿科及相关科室医疗资源,通过推广延时门诊、夜间门诊、节假日门诊和夜间扩充输液等举措,最大限度满足高峰期儿童患者就医需求。

三、关于“扩大‘先诊疗后付费’模式试点范围”的建议

我委今年4月印发的《四川省“满意度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推广‘先诊疗后付费’信用就医模式。强化“政府+医疗机构+银行”联动,鼓励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结合个人征信体系等信用工具,面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就诊患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便民方式和信用就医结算方式,切实减轻患者就医时的预交资金压力,提高患者就医便捷度和就医效率。到2025年底,除甘孜州、阿坝州外,各市(州)至少30%三级公立医院开展。‘先诊疗后付费’服务试点。”

四、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川渝各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建议

2017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34家三级综合公立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2020年12月,为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战略,川渝两地正式启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2024年6月,川渝两地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川渝两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实现省内互认、地区互认、川渝互认“三并轨”,互认项目、互认范围、互认标准“三统一”。2025年5月30日,我委与重庆市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川渝两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将检查检验互认项目扩增到222项。目前,全省紧密型医联体内医疗机构综合互认率94.67%。到2025年底,将实现全省各紧密型医联体(含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内医疗机构间全部项目互认。

五、关于“推进医保商保‘一站式’结算”的建议

通过两年的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建立“一站式”入出院服务中心比例达到70%、出院患者当日结算率达到50%以上。医保结算可以在“一站式”入出院服务中心办理。目前,我省还没有将商业保险纳入结算范畴,并在出院时“一站式”结算,实时赔付的情况。政策上对头部保险机构在医院开设“一站式”理赔服务窗口没有禁止性规定,商业保险公司可与各大医院协商合作,试点在医院内部开设“一站式”理赔服务窗口,为患者提供商业保险理赔问询、报案、资料递交等服务。

六、关于“推动改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的建议

目前,我省仅成都市开展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国家试点工作,于2017年正式启动职工长护险,2021年开始将城乡居民纳入保障范围,并实现长护险制度市域范围全覆盖。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精神要求,省医保局正在抓紧研究在全省范围内建立推广长护险制度的实施方案,推进建立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长护险制度。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群参加长护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分类资助。下一步,省医保局将会同财政部门,参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研究制定对困难人群参加居民长护险个人缴费部分的分类资助政策。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