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 >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4040638号建议的复函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25-06-17 】 关闭

logo

川卫函〔2025〕96号

郭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全民健康数据中心及全国医疗机构通用电子病历管理(HIS)系统的建议》(第1404063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医院信息化建设

一是大力推进智慧医院建设。2019年,我委印发《关于大力推进智慧医院建设的通知》(川卫发〔2019〕51号),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测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等相关要求,制定智慧医院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大力推动基于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集成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实现医疗机构内部信息系统整合和业务协同,促进医疗机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建成互联网医院464家,开展网络咨询、网络复诊、电子处方开具等服务2429.9万人次。累计建成智慧医院313家,其中4星智慧医院16家,三星智慧医院38家,二星智慧医院110家,一星智慧医院149家。62家医疗机构通过国家互联互通应用成熟度评价。

二是持续开展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四川省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系列规范性文件,持续推动医疗机构电子病历规范化建设水平。2023年度,全省964家医疗机构完成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参评数量居全国第一。参评医疗机构的平均级别为2.87级,其中,三级医疗机构平均级别为3.78级,二级医疗机构平均级别为2.42级。其中,309家医疗机构通过电子病历分级评价四级及以上,8家医疗机构通过五级及以上评级。

二、关于全民健康数据中心

我委统筹省级资金(省公卫大数据中心项目)和中央转移支付经费(省统筹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共约1.2亿元,在全面完成省公卫大数据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和国家疾控局专项工作信息化建设任务的基础上,按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规划设计整合集成建设相关技术中台。同时,建设省级检查检验共享互认系统、健康档案管理及开放共享、双向转诊、行业人力资源管理、妇幼健康管理以及传染病、慢病防控等业务应用,规范接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智慧健康个案数据全量实时采集工作,形成功能一致、融合开放、上下协同、授权分管的平台体系,构建集约高效、互通共享、公平普惠的数字健康服务体系,为全省智慧医疗、医防融合、健康产业、科学决策奠定“数字底座”。

三、关于省上统一建设电子病历系统

由于不同级别、不同类型医疗机构开展业务类型和信息化建设水平存在差异,对电子病历系统所具备的功能、应用范围、病历数据质量、系统运行的基础环境等方面的需求也不尽相同,因此省级层面难以统一建设满足所有医院需求的电子病历系统,而是由各医疗机构在遵循《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等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需求建立满足医院全流程闭环应用管理、为医院决策提供支撑的电子病历系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全省卫生健康信息化“五个一”(一云、一网、一平台、一体系、一大脑)总体架构,加快建设健康四川“数智大脑”建设,大力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强化标准应用和建设成效评价,继续组织医疗机构参与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及国家互联互通应用成熟度评价。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