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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川卫发〔2017〕134号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17-09-11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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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健康四川2030”规划》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终身教育体系,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升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能力,结合我省实际,我委制订了《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