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全省共报告乙类传染病16种,发病17453例,死亡329人;无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乙脑、流脑、白喉、新生儿破伤风、钩体病、血吸虫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发病、死亡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肺结核、乙肝、梅毒、艾滋病、丙肝;报告死亡数居前3位的病种依次为:艾滋病、肺结核、乙肝和梅毒(并列第三)。同期,全省共报告丙类传染病传染病9种,发病3836例,无死亡病例报告;无黑热病和丝虫病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3位的病种依次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流感、流行性腮腺炎。
目前,全省新冠肺炎防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疫情防控工作转为常态化,但各地绝不能掉以轻心,应不断改进和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举措,继续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随着大中小学校陆续开学复课,各地要指导学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广大市民要注意个人卫生,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注意咳嗽礼仪以及实行分餐制等健康习惯。
附件 2020年4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死亡统计表 病名 发病数 死亡数** 甲乙丙类总计 21289 329 甲类传染病合计 0 0 鼠疫 0 0 霍乱 0 0 乙类传染病合计 17453 329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0 0 艾滋病 1544 321 病毒性肝炎* 5726 1 甲型肝炎 80 0 乙型肝炎 4263 1 丙型肝炎 1249 0 丁型肝炎 1 0 戊型肝炎 110 0 未分型肝炎 23 0 脊髓灰质炎 0 0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0 0 麻疹 2 0 流行性出血热 9 0 狂犬病 0 0 流行性乙型脑炎 0 0 登革热 1 0 炭疽 4 0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 379 0 肺结核 6175 6 伤寒和副伤寒 25 0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0 0 百日咳 50 0 白喉 0 0 新生儿破伤风 0 0 猩红热 23 0 布鲁氏菌病 15 0 淋病 166 0 梅毒 3320 1 钩端螺旋体病 0 0 血吸虫病 0 0 疟疾 5 0 人感染H7N9禽流感 0 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9 0 丙类传染病合计 3836 0 流行性感冒 730 0 流行性腮腺炎 422 0 风疹 9 0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32 0 麻风病 7 0 斑疹伤寒 5 0 黑热病 0 0 包虫病 57 0 丝虫病 0 0 其它感染性腹泻病 2439 0 手足口病 135 0 注:*病毒性肝炎的发病数、死亡数为甲型肝炎、乙型肝炎、丙型肝炎、丁型肝炎、戊型肝炎、未分型肝炎报告发病数、死亡数的合计。 **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死亡数据不作为传染病死因顺位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