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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医疗卫生工作暨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24-01-29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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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卫生健康委、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四川省医疗卫生工作暨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根据评选表彰工作安排,在各地各单位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提出了四川省医疗卫生工作暨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在全省范围内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4年1月29日至2月2日。在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向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电    话:028-86132197

电子邮箱:scwsrcpj@126.com

收件单位: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上汪家拐街39号

邮政编码:610041

四川省医疗卫生工作暨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