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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17-04-27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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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属单位: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发改环资2017170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基本建设项目。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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