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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18-09-17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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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卫函〔2018〕235号 

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各单位: 

  为落实中央第四巡视组巡视四川整改工作方案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四川省人民政府《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若干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8〕14号),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联合制定了《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财政厅联系人:吴正新、游 龙 

  联系电话:028-86657615/86723367 

  卫计委联系人:王吉成、张新耀 

  联系电话:028-86137472/86134759 

  邮    箱:410350262@qq.com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2018年8月20日 

  

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工作方案精神,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执行中存在问题 ,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入查找各单位政府采购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目标和主要任务 

  总体要求是坚持“依纪依法,标本兼治、纠改并举”的原则,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规避政府采购违法乱纪行为,确保政府采购工作更加规范、廉洁、高效。 

  总体目标是:在广泛开展对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各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的基础上,摸清和掌握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各种规避政府采购违法乱纪行为。 

  主要任务是:通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使采购人受到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自觉增强依法采购的意识;针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严肃查处不规范的行为,建立健全各项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堵塞管理与操作执行的漏洞,促进廉政建设,确保各项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得以正确地贯彻执行。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2016年以来各直属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中涉及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 

  (二)检查内容 

  1.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1)政府采购项目是否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是否擅自调整、拆分预算,存在规避政府采购、规避公开招标的行为。 

  (2)是否根据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 

  (3)除依法定点采购外,是否有将本应纳入政府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以建立项目备选库的名义规避政府采购。 

  (3)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且未按规定办理预算调整或未追加预算的项目,是否自行实施了采购。 

  (4)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采购现象。 

  (5)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是否都执行了集中采购。 

  2.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1)是否按有关规定要求建设完成政府采购全流程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报主管预算单位备案。 

  (2)内部控制管理机制是否规范、合理,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导致单位政府采购活动违法违规。 

  三、工作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8月20日至9月10日 各直属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主动查找上述所列的政府采购问题,坚持边排查、边研究、边统计和边纠正。 

  (二)整改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 各直属单位要落实整改工作责任人,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原因、聚焦整改中发现的问题瓶颈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改进提高。要认真填写自查情况报告表(附件1)和自查情况承诺书(附件2),并于2018年9月30日前报送我委。 

  (三)检查阶段:10月15日至11月15日 

  为确保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检查质量,我委将会同财政厅采用督促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治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将予以通报。 

  1.经常性检查。通过发督办函、电话催办、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重点专项检查。组织督查组开展专项、重点检查,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大以及自查自纠不认真、消极敷衍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办。 

  3.建立信息和通报制度。定期报告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好的工作方法,加强经验交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组织动员和学习。各单位要把政府采购领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搞好思想动员工作,把学习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贯穿于整个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工作始终。 

  (二)高度重视,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工作方案,其中,应当将自查阶段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具体化,制订更为详细的工作步骤和时间表。工作方案以及本单位负责治理政府采购领域机构、人员和联系电话,要报省卫生计生委规财处。 

  (三)要做到全面彻底,抓细抓实,不留死角。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既要查找本单位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制度的行为和表现形式,又要掌握自查自纠工作所涉及的单位、工作岗位、管理环节、从业人员、资金等情况。同时,还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自查自纠工作流于形式。 

  (四)治防并重,务求实效。对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及时堵赛漏洞,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 

  附件:1.自查情况报告表 

  2.自查情况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