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委(局)直属单位,国家委在川医疗卫生机构:
为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健康四川建设,按照《四川省“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2018年全省卫生计生工作要点》要求,我委拟开展《四川省“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各市(州)、单位根据《四川省“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附件1)《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2),结合实际,认真总结“十三五”以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取得的主要成就,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今后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中期评估报告,评估期为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请于8月5日前将中期评估报告报送我委。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和医学情报研究所承担具体评估工作。
联 系 人:张 雅 莉 康 鉴
联系电话:86134359 86130051
附件:1.四川省“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
2.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
3.《四川省“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提纲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12日